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序号 | 执法结果 | 行政执法决定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日期 |
1 | 其他-拆除 | 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平邑县汇金湾御园7-2-102室建设的阳光房,长7米,宽0.7米,高3米,面积4.9平方米。 | 平综执罚字〔2026〕GH0045号 | 廉*勇 | 行政处罚 | 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秋在平邑县汇金湾御园7-2-102室建设阳光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31 |
2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900.00元(大写:叁仟玖佰元整) ;2.处违法所得4倍罚款人民币156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6〕SL0009号 | 沈* | 行政处罚 | 2026年6月22日接《平邑县矿产和河砂资源保护专班移送案件通知书》(编号:2026020号)显示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铜石镇南诸冯村西河道内采砂并外运,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六十二条、《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27 |
3 | 其他-拆除 | 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平邑县优山美地小区12号楼1单元1101室建设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1处,钢结构阳光房1处,建设面积共28.15平方米。 | 平综执罚字〔2026〕GH0035号 | 刘*成 | 行政处罚 | 2025年9月,当事人在平邑县优山美地小区12号楼1单元110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以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25 |
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6〕SL0008号 | 临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2026年06月29日,我局接平邑县水利局移交,该公司擅自于2023年6月份开始持续在平邑县武台镇水沟村村东、临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院内锅炉房东侧取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及《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27 |
5 | 罚款 | 处公司罚款数额5%(已另案处理,案号〔2026〕ZJ0007-1号)的罚款: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6〕ZJ0007-2号 | 蔡* | 行政处罚 | 据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7月10日《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申请单》(平建案移【2026】006号)显示,山东裕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宗圣路西,黄金路南的机械定制化建材设备生产线项目于2025年12月29日竣工验收,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向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31 |
6 | 罚款 | 罚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6〕ZJ0007-1号 | 山东**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据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7月10日《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申请单》(平建案移【2026】006号)显示,山东**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平邑县宗圣路西,黄金路南的机械定制化建材设备生产线项目于2025年12月29日竣工验收,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向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31 |
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6〕SR0042号 | 牛*成 | 行政处罚 | 2026年05月0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人民商场南门斜对过沿街人行道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27 |
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6〕SR0041号 | 高*荣 | 行政处罚 | 2026年06月18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与板桥路交汇处向东80米路南人行道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27 |
9 | 其他-拆除 | 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香山路交叉口东南书香雅园院外东北角建设的房屋,长7米,宽3米,面积21平方米。 | 平综执罚字〔2026〕GH0030号 | 杨*金 | 行政处罚 | 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年底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香山路交叉口东南书香雅园院外东北角建设水泥预制板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20 |
10 | 罚款 | 罚款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6〕ZJ0006 号 | 平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据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6月23日《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申请单》(平建案移【2026】004号)显示,平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平邑县城银花路与滨河西路交汇处西南角建设的平邑县滨水雅园三期项目存在验收后未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16 |
11 | 其他-拆除 | 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平邑县天宝花园小区二期A栋502室建设钢筋混凝土结构阳光房3处,建设面积共21.82平方米。 | 平综执罚字〔2026〕GH0018号 | 李* | 行政处罚 | 2026年4月3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天宝花园小区二期A栋502室建设钢筋混凝土结构阳光房,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相关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以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03 |
1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6〕SR0039号 | 王*娥 | 行政处罚 | 2026年6月19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平成路路北宝馨嘉园东侧,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蔬菜,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01 |
1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6〕SR0040号 | 刘* | 行政处罚 | 2026年6月2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平成路大润民超市东南角,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蔬菜,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6-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