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aqscjdglj/2026-0000008 发布机构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6-01-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第四季度罚款明细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第四季度罚款明细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依据

下决定时间

执法结果

行政执法文号

作出决定机关

1

平邑县黄坡南径加油站

行政处罚

加油站罐区现有汽油罐3具、柴油罐3具,容积均为30立方米,与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经营范围“汽油(2×30立方米);柴油(2×30立方米)”不符,油罐容积超过《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三级加油站标准规定。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依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41号第A档的规定

10.14

给予罚款伍万元整行政处罚

(鲁临平)应急罚〔2025〕49号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2

郭建平

行政处罚

通过对现场检查情况,发现该地共有1-10号十个库房,在5号、8号、9号、10号四个库房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该处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64号第A档的规定

10.13

给予罚款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鲁临平)应急罚〔2025〕50号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3

山东唐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到山东唐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发现位于该公司用于储存硫磺混合物(果树专用、农业专业杀菌粉、橡胶硫化剂等)的西侧厂房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项,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35号第B档的规定

12.23

给予罚款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鲁临平)应急罚〔2025〕51号

平邑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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