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jiaojingdadui/2025-0000016 发布机构 平邑县交警大队
公开目录 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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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平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拟对下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现予以公告告知:

一、2025年7月14日12时56分, 在平邑县城区,姚加所(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8****1610)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姚加所罚款1700元。因姚加所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姚加所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2025年7月14日14时8分, 在平邑县城区,郝广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44****1617)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郝广生罚款1700元。因郝广生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郝广生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2025年7月23日13时38分, 在平邑县城区,孟庆华(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64****2012)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孟庆华罚款1200元。因孟庆华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孟庆华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2025年7月23日14时45分, 在平邑县城区,王兆宋(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5****2014)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王兆宋罚款1200元。因王兆宋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王兆宋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2025年7月23日15时23分, 在平邑县城区,王广华(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2****2037)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王广华罚款1200元。因王广华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王广华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2025年7月14日14时42分, 在平邑县城区,陈公文(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41****1614)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陈公文罚款1700元。因陈公文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陈公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七、2025年7月21日12时27分, 在平邑县城区,孙令平(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8****7918)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孙令平罚款1400元。因孙令平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孙令平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八、2025年7月11日13时4分, 在平邑县城区,夏明银(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61****7615)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夏明银罚款1400元。因夏明银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夏明银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九、2025年7月17日14时49分, 在平邑县城区,卓立富(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4****4011)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卓立富罚款1700元。因卓立富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卓立富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2025年7月13日14时2分, 在平邑县城区,胡桂宏(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0****2014)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胡桂宏罚款1200元。因胡桂宏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胡桂宏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一、2025年7月13日12时32分, 在平邑县城区,刘文忠(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11963****4014)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刘文忠罚款1200元。因刘文忠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刘文忠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二、2025年7月13日12时35分, 在平邑县城区,张传文(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5****2037)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张传文罚款1200元。因张传文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张传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三、2025年7月24日13时39分, 在平邑县城区,李忠全(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2****1617)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李忠全罚款1200元。因李忠全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李忠全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四、2025年7月24日12时51分, 在平邑县城区,郝宽昌(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0****1616)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郝宽昌罚款1500元。因郝宽昌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郝宽昌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五、2025年8月18日13时25分, 在平邑县城区,张志高(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5****1614)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张志高罚款1200元。因张志高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张志高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六、2025年8月18日13时30分, 在平邑县城区,刘明成(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61****521X)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刘明成罚款1200元。因刘明成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刘明成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七、2025年8月7日12时20分, 在平邑县城区,裴文学(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6****6131)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拟对裴文学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因裴文学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裴文学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八、2025年8月21日8时29分, 在平邑县城区,张成良(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62****083X)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拟对张成良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因张成良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张成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十九、2025年8月8日13时12分, 在平邑县城区,李成全(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51****5218)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拟对李成全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因李成全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李成全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2025年8月13日14时11分, 在平邑县城区,刘广安(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61****1638)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刘广安罚款1400元。因刘广安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刘广安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一、2025年6月12日12时12分, 在平邑县城区,周均胡(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64****7314)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周均胡罚款1400元。因周均胡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周均胡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二、2025年6月21日16时40分, 在平邑县城区,巩庆杰(公民身份证号码3790051957****7273)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拟对巩庆杰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因巩庆杰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巩庆杰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三、2025年6月20日13时20分, 在平邑县城区,李荣坤(公民身份证号码3713261962****6113)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李荣坤罚款1200元。因李荣坤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李荣坤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四、2025年6月20日14时31分, 在平邑县城区,陈祥云(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62****6117)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陈祥云罚款1200元。因陈祥云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陈祥云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五、2025年6月20日14时11分, 在平邑县城区,许志合(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62****6112)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许志合罚款1200元。因许志合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许志合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六、2025年6月4日13时29分, 在平邑县城区,张夫玉(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65****2011)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张夫玉罚款1200元。因张夫玉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张夫玉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十七、2025年6月16日13时35分, 在平邑县城区,田成余(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301962****0471)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查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田成余罚款1200元。因田成余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现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田成余可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平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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