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gtzyj/2025-0000062 发布机构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4-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金邑首府二期改变住宅楼外墙颜色的案件查处信息公示
金邑首府二期改变住宅楼外墙颜色的案件查处信息公示
序号 立案号 类别 当事人 立案日期 行政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备注
1 平综执立字[2023] 269号 违建 山东金*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邑)分公司 2024年1月1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1、责令你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2、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人民币12300元(大写:壹万贰仟叁佰元整)。
2024年4月23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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