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序号 |
执法结果 |
行政执法决定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日期 |
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30号 |
林*玲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15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宗圣路与平宁街交汇处向西50米北沿街未经批准擅自对城镇道路一侧的建筑物进行外部装修,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22 |
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19号 |
林* |
行政处罚 |
2024年11月30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宗圣路与平宁街交汇处向西50米北沿街未经批准擅自改建临街门窗,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22 |
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5〕SR0009号 |
常*礼 |
行政处罚 |
2025年1月11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宗圣路与东阳路交汇处路西,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售卖煤炭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23 |
4 |
罚款 |
缴纳损坏绿化带内苗木瓜子黄杨、麦冬补偿费1036.00元,并处以涉案瓜子黄杨、麦冬赔偿费2倍罚款2072.00元,共计:3108.00元(大写:叁仟壹佰零捌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LH0022号 |
孙*胜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2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平居路东首路南昌盛洗衣中心门前出入口,损坏绿化带内苗木瓜子黄杨、麦冬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及《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补偿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22 |
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5〕SR0010号 |
裴*华 |
行政处罚 |
2025年1月9日,当事人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堆放物料,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23 |
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5〕SR0002号 |
王*贵 |
行政处罚 |
2025年1月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温凉河路西段路南(丰华苑门口)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山泉水,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20 |
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5〕SR0007号 |
朱*昌 |
行政处罚 |
2025年1月8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文化路与兴水河北路交汇处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生活用品,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20 |
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5〕SR0008号 |
侯* |
行政处罚 |
2025年1月8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温凉河路西段路北(天一大药房)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保健品,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20 |
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900元(大写:玖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5〕SR0005号 |
刘* |
行政处罚 |
2025年1月3日,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在平邑县厚德路中段路东(大润民生活广场)搭建充气装置彩虹门,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15 |
1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36号 |
姚*克 |
行政处罚 |
2024年11月4号,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丰阳镇郑家小安村西水库内采风化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10 |
1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L0028号 |
刘*斌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4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地方镇诚信加油站南烂尾楼内洗砂取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及《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10 |
1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31号 |
王*合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30日,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在平邑县红山路花雨馨二期西门沿街赵一鸣零食店门口搭建彩虹门宣传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14 |
1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5〕SR0006号 |
李*广 |
行政处罚 |
2025年1月2日,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路北(万客来服装超市店外)占用城市道路摆设点售卖商品,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13 |
1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5〕SR0004号 |
张*芳 |
行政处罚 |
2025年1月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路北(蒙山金店二楼客来多服饰批发城)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商品,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13 |
1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5〕SR0003号 |
付*红 |
行政处罚 |
2025年1月1日,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在平邑县厚德路中段路西(爱慕丝蛋糕店)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蛋糕,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13 |
1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5〕SR0001号 |
冯* |
行政处罚 |
2025年1月1日,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在平邑县莲花山路西段路北(哈多客汉堡门前)搭建充气装置彩虹门,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13 |
1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Z0023号 |
曹*伟 |
行政处罚 |
2024年11月7日,当事人在平邑县银花路与保定路交汇处东100米路南未经审批擅自驾驶超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10 |
1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Z0022号 |
裴*龙 |
行政处罚 |
2024年11月7日,当事人在平邑县香山路与327国道交汇处北侧30米未经审批擅自驾驶超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6 |
1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L0023号 |
山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2024年11月1日,当事单位在平邑县邑东福邸小区北沿街路北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6 |
2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37号 |
张* |
行政处罚 |
当事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24年11月24日擅自在朱田河平邑县地方镇利渊村段河道范围内非法采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7 |
21 |
罚款 |
罚款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ZJ0013号 |
平邑**液化气站 |
行政处罚 |
据2024年12月18日,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申请单》(平建案移【2024】035号)函告显示,当事人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未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多项安全隐患,建议我局依法查处。 |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之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8 |
2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25号 |
林*青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18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红山路南段路东第三实小处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烤肠,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7 |
2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15号 |
尹*珍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18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红山路南段路东5米处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烤肠,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7 |
2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16号 |
赵*英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19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丰山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小吃,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7 |
2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13号 |
李*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18日,当事人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红山路南段路东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糖葫芦,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7 |
2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12号 |
李*兴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18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红山路南段路西10米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糖葫芦,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7 |
2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14号 |
公*兵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19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丰山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小吃,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7 |
2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23号 |
陈*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20日,当事人驾驶一辆黄皮三轮运输车装载建筑垃圾,将其私自倾倒在平邑县建设路与平和路交汇处路东空地,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7 |
2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22号 |
吕*杰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23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金鹰家电对过沿街人行道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7 |
3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21号 |
朱*兰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20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人民商场南门对过VIVO专卖店门口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7 |
3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20号 |
王*发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19日,当事人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东段农业银行家属院门口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卖水,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7 |
3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4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32号 |
史*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7日,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丰山路交汇处联合万家超市门口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水果,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6 |
3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218号 |
王* |
行政处罚 |
2024年12月24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兴水路西段路南(仁和堂药店门口)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生活用品,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5-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