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jiaojingdadui/2024-0000026 发布机构 平邑县交警大队
公开目录 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4-11-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邑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邑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下列驾驶人发生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公安机关接受处理,现已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行政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决定书,现予以公告:

序号

被处罚人

身份证号

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书时间

1

庄风洪

371326********1211

酒后驾车

3713262200422326

2024.11.11

2

刘敬玉

371325********611X

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

3713262200422072

2024.11.11

3

苑春照

372830********3714

无证驾驶,酒后驾车

3713262200422164

2024.11.11

4

付廷祥

372830********1635

无证驾驶,酒后驾车

3713262200422120

2024.11.11

5

郭亮亮

371326********4455

无证驾驶

3713262200422330

2024.11.11

6

彭如祥

372830********5533

无证驾驶

3713262200421630

2024.11.11

7

张现岭

372830********1227

无证驾驶

3713262200421615

2024.11.11

自公告之日60日内,被处罚人可到平邑交警大队(电话号码:0539-4289122)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送达后的60日内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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