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jiaojingdadui/2024-0000024 发布机构 平邑县交警大队
公开目录 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4-11-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邑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邑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下列驾驶人发生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公安机关接受处理,现已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行政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决定书,现予以公告:

序号

被处罚人

身份证号

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决定书时间

1

张耀明

371326********7313

酒后驾车

3713262200420064

2024.10.14

2

管庆勤

372830********4016

无证驾驶,酒后驾车

3713262200420112

2024.10.14

3

邵长年

372830********0039

酒后驾车

3713262200420484

2024.10.14

4

王京贵

371326********1213

酒后驾车

3713262200420506

2024.10.14

5

林三妮

371326********5524

无证驾驶

3713262200420451

2024.10.14

6

王波

371326********0034

酒后驾车

3713262200420462

2024.10.14

7

吴开岭

372830********003X

无证驾驶,酒后驾车

3713262200420495

2024.10.14

自公告之日60日内,被处罚人可到平邑交警大队(电话号码:0539-4289122)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送达后的60日内依法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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