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gtzyj/2024-0000077 发布机构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6-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案件查处信息公示
案件查处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类别 行政相对人名称 立案日期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平综执罚字[2023] 26号 违法占地 王*季 2023年1月6日 1、责令王立季将非法占用的2671.06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地方镇利沟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王立季在非法占用的2671.0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王立季非法占用的2266.67平方米工业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45333.4元(大写:肆万伍仟叁佰叁拾叁元肆角),对非法占用的404.39平方米果园、其他林地和设施农用地,按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0109.75元(大写:壹万零壹佰零玖元柒角伍分),共计缴纳人民币55443.15元(大写:伍万伍仟肆佰肆拾叁元壹角伍分)。
2023年3月21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 平综执罚字[2023] 5号 违建 王*德 2023年1月13日 1、责令你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拆除在平邑县中医院东、莲花山路北沿街215-1号建设的50平方米小平房;
2、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人民币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2023年2月8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 平综执罚字[2023] 27号 违法占地 玉泉**冷链棚 2023年1月17日 1、责令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273.91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固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273.9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273.91平方米果园和其他林地,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36955元(大写:拾叁万陆仟玖佰伍拾伍元整)。
2023年3月17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4 平综执罚字[2023] 6号 违建 闫* 2023年2月8日 1、责令你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拆除在平邑县通圣路与厚德路交汇处东南建设的800平方米二层沿街水泥预制楼房;
2、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人民币19584元(大写:壹万玖仟伍佰捌拾肆元整)。
2023年2月21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 平综执罚字[2023] 23号 违建 王*梅 2023年2月15日 1、责令你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拆除在平邑县平邑街道同太庄南仲子路高架桥南侧路东沿街加固改造建设铁皮棚260平方米;
2、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人民币1604.23元(大写:壹仟陆佰零肆元贰角叁分)。
2023年3月31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6 平综执罚字[2023] 11号 违法占地 临沂**棉纺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3日 1、责令你(单位)将非法占用的8589.15平方米土地退还给仲村镇三合四村村集体;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8589.15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工业大楼、仓库和变压器室等建筑物、构筑物;
3、对非法占用的8589.15平方米工业用地,按照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71783元(大写:壹拾柒万壹仟柒佰捌拾叁元整)。
2023年3月10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7 平综执罚字[2023] 19号 违建 魏*拓 2023年3月9日 1、责令你公司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拆除在平邑县滨水雅园小区七号楼一楼东侧建设庭院600平方米;
2、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人民币1974.21元(大写:壹仟玖佰柒拾肆元贰角壹分)。
2023年4月4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8 平综执罚字[2023] 67号 违法占地 刘*永 2023年3月14日 1、责令你将非法占用的4703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平邑街道办事处东旺沟村村集体;
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4703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小平房、简易棚房等建筑物、构筑物;
3、对非法占用的4703平方米土地(果园、其他林地),按照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17575元(大写:壹拾壹万柒仟伍佰柒拾伍元整)。
2023年5月15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9 平综执罚字[2023] 70号 违建 平邑**国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 1、责令你(单位)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2、处罚款30000元。
以上2宗处罚共计罚款43752.8元(大写:肆万叁仟柒佰伍拾贰元捌角)。
2023年5月19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0 平综执罚字[2023] 31号 违建 平邑县***蓝海钧华大酒店 2023年3月22日 1、责令你公司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拆除在平邑县兴水路西段金海源蓝海钧华大酒店客房楼和餐饮楼间2至4楼建设的连接通道走廊,建筑面积216.14平方米;
2、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人民币13402元(大写:壹万叁仟肆佰零贰元整)。
2023年5月25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1 平综执罚字[2023] 39号 违建 韩*芳 2023年3月29日 1、责令你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2、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人民币100元(大写:壹佰元整)。
2023年4月13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2 平综执罚字[2023] 54号 违建 朱*斌 2023年4月3日 1、责令你(单位)将非法占用的513.53平方米土地退还给仲村镇南屯村村集体;
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363.17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钢结构大棚等建筑物、构筑物,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50.36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钢结构大棚等建筑物、构筑物;
3、对非法占用的513.53平方米工业用地,按照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0270.6元(大写:壹万零贰佰柒拾元陆角)。
2023年5月5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3 平综执罚字[2023] 73号 违建 于*伟 2023年4月11日 1、责令你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拆除在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中国院子小区A7-2-302室楼顶平台建设的平房;
2、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23年5月17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4 平综执罚字[2023] 69号 非法采矿 王* 2023年4月24日 1、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023年5月22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5 平综执罚字[2023] 131号 违法占地 谢*波 2023年5月11日 1、责令你将非法占用的1434.4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平邑街道办事处朝阳村村集体;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434.40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钢结构大棚等建筑物、构筑物;
3、对2008年度非法占用的534.4平方米采矿用地,按照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10688元,对2023年度非法占用的900平方米采矿用地,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90000元。
以上合计罚款人民币100688元(大写:壹拾万零陆佰捌拾捌元整)。
2023年6月9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6 平综执罚字[2023] 107号 违法占地 巩* 2023年5月15日 1、责令巩坤将非法占用的2333.22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地方镇三合村村民委员会;
2、对巩坤非法占用的2333.22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46664.4元(大写:肆万陆仟陆佰陆拾肆元肆角)。
2023年6月9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7 平综执罚字[2023] 108号 违法占地 杨*友 2023年5月15日 1、责令杨道友将非法占用的41.6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地方镇红石岭村村民委员会;
2、对杨道友非法占用的41.6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832元(大写:捌佰叁拾贰整)。
2023年6月9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8 平综执罚字[2023] 125号 非法采矿 公* 2023年5月27日 1、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没收采出的石灰石1199.32吨;
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2023年6月7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9 平综执罚字[2023] 149号 违建 祝* 2023年6月7日 1、责令你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拆除在平邑县锦泰家园小区东门外建设的铁皮棚,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2、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人民币2660元(大写:贰仟陆佰陆拾元整)。
2023年8月18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 平综执罚字[2023] 152号 违建 平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1、责令你(单位)限期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2、对未经验线,擅自对4#、5#楼施工建设处罚款20000元;对未经规划审批建设1#、2#、3#、4#、5#楼顶机房层和地下车库南、北出入口通道项目,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人民币5262.57元。
以上合计罚款人民币25262.57元(大写:贰万伍仟贰佰陆拾贰元伍角柒分)。
2023年7月4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1 平综执罚字[2023] 145号 非法采矿 刘* 2023年6月27日 1、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没收采出的石灰石138.74吨;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023年8月8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2 平综执罚字[2023] 162号 非法采矿 孙*户 2023年7月12日 1、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023年8月8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3 平综执罚字[2023] 199号 违法占地 李*梅 2023年7月12日 1、责令你将非法占用的98.64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平邑街道办事处南阳村集体;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98.64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小平房等建筑物、构筑物;
3、对非法占用的工业用地91.62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7.02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1972.8元(大写:壹仟玖佰柒拾贰元捌角)。
2023年8月9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4 平综执罚字[2023] 160号 违法占地 临沂**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1、责令临沂邑星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2321.8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平邑县温水镇温泉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临沂邑星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2321.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临沂邑星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188.9平方米旱地和1986.85平方米水浇地,按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740600元,对94.71平方米农村道路和51.35平方米其他林地,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73030元,共计1813630元(大写壹佰捌拾壹万叁仟陆佰叁拾元整)。
2023年9月22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5 平综执罚字[2023] 250号 非法采矿 毛*君 2023年9月7日 1、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023年9月26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6 平综执罚字[2023] 277号 违法占地 杨* 2023年9月15日 1、责令杨凯将非法占用的1456.9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地方镇义和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杨凯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456.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杨凯非法占用的1154.7平方米果园和302.2平方米内陆滩涂,按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缴纳人民币36422.5元(大写:叁万陆仟肆佰贰拾贰元伍角)。
2023年10月31日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