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人或单位 |
案件来源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1 |
平邑辛平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辛平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频次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平卫公罚字﹝2022﹞02001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2 |
平邑县金百合化妆品店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金百合化妆品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02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3 |
平邑上水健身服务中心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上水健身服务中心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03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2000.00)元整 |
4 |
平邑上水健身服务中心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上水健身服务中心对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的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04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5 |
平邑县荟仙芝美容馆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荟仙芝美容馆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05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6 |
临沂金银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临沂金银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频次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和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06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7 |
平邑县沂景假日酒店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沂景假日酒店未按照规定频次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07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8 |
平邑县沂景假日酒店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沂景假日酒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08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9 |
平邑县至合尊造型店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至合尊造型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09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10 |
平邑县至合尊造型店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至合尊造型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10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11 |
平邑县泳泺游泳馆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泳泺游泳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11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12 |
平邑县泳泺游泳馆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泳泺游泳馆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12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13 |
平邑县四季游泳馆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四季游泳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13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2000.00)元整 |
14 |
平邑县金海源蓝海钧华大酒店有限公司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金海源蓝海钧华大酒店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14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15 |
平邑县枫华休闲娱乐中心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枫华休闲娱乐中心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15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16 |
平邑县枫华休闲娱乐中心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枫华休闲娱乐中心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16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17 |
平邑县元素造型店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元素造型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17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18 |
平邑县元素造型店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元素造型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18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19 |
平邑丽景商务宾馆有限公司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丽景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频次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三十七条第七项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19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20 |
平邑县丽豪大酒店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丽豪大酒店未按照规定频次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三十七条第七项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20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21 |
平邑君澜商务宾馆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君澜商务宾馆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平卫公罚字〔2022〕020021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22 |
平邑君澜商务宾馆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君澜商务宾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020022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23 |
闫昊 |
社会举报中发现 |
闫昊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平卫公罚字〔2022〕020023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24 |
闫昊 |
社会举报中发现 |
闫昊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水质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平卫公罚字〔2022〕020024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27 |
平邑县蓝梦理发店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蓝梦理发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020027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28 |
平邑县美肌工坊皮肤管理中心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美肌工坊皮肤管理中心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028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29 |
平邑县美肌工坊皮肤管理中心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美肌工坊皮肤管理中心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029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30 |
平邑县天池汤泉洗浴服务中心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天池汤泉洗浴服务中心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平卫公罚字[2022]第020030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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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李健民中西医结合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李健民中西医结合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1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
平邑县仲村镇双合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仲村镇双合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2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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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仲村镇武岩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仲村镇武岩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2003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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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仲村镇回龙庙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仲村镇回龙庙村卫生室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4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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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武台镇武台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武台镇武台村卫生室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5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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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旅游区柏林镇坦埠岭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蒙山旅游区柏林镇坦埠岭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6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
平邑县武台镇董家庄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武台镇董家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7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
平邑经济开发区新建庄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经济开发区新建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8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校区医务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城东校区医务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9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
平邑县武台镇孙家楼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武台镇孙家楼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10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
平邑县仲村镇驿头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仲村镇驿头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11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
平邑县卞桥镇国太庄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卞桥镇国太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12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
平邑县仲村镇荒里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仲村镇荒里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13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
平邑县仲村镇段庄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仲村镇段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14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
平邑姬玮芳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姬玮芳诊所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15号 |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
平邑润德综合门诊部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润德综合门诊部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16号 |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00)元整 |
|
平邑县保太镇管家庄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保太镇管家庄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平卫传罚字〔2022〕020017号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500.00)元整 |
|
李健民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李健民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2001号 |
警告 |
|
平邑李健民中西医结合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李健民中西医结合诊所使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2002号 |
警告 |
|
谢衍社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谢衍社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2003号 |
警告 |
|
姜申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姜申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4号 |
警告 |
|
王常银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王常银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5号 |
警告 |
|
李绵忠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李绵忠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6号 |
警告 |
|
葛振启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葛振启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7号 |
警告 |
|
平邑时傲梅口腔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时傲梅口腔诊所使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8号 |
警告 |
|
平邑县武台镇董家庄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张训强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案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9号 |
警告 |
|
谢荣涛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谢荣涛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10号 |
警告 |
|
李秀涛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李秀涛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11号 |
警告 |
|
班守行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班守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案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12号 |
警告 |
|
孔磊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孔磊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13号 |
警告 |
|
陈宗道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陈宗道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14号 |
警告 |
|
康传会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康传会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15号 |
警告 |
|
平邑李健民中西医(结合)诊所 |
社会举报 |
平邑李健民中西医(结合)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16号 |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 |
|
康华栋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康华栋未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17号 |
警告 |
|
平邑县保太镇管家庄村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保太镇管家庄村卫生室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 |
平卫医罚字〔2022〕020022号 |
警告 |
|
平邑县仲村镇德胜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平邑县仲村镇德胜村卫生室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案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2001号 |
警告 |
|
平邑县卞桥镇时家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及时上交医疗废物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平卫当罚字〔2022〕0037号 |
警告 |
|
平邑县卞桥镇时家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036号 |
警告 |
|
平邑县卞桥镇杨庄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038号 |
警告 |
|
平邑县卞桥镇杨庄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及时上交医疗废物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平卫当罚字〔2022〕0037号 |
警告 |
|
平邑县地方镇东石井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035号 |
警告 |
|
平邑县地方镇东石井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对未按照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 |
平卫当罚字〔2022〕0034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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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平邑镇西苑社区居委会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对未按照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 |
平卫当罚字〔2022〕02005号 |
警告 |
|
平邑县平邑镇西苑社区居委会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2006号 |
警告 |
|
平邑徐国英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2008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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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徐国英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及时上交医疗废物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平卫当罚字〔2022〕02007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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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王瑞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2022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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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王瑞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对未按照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 |
平卫当罚字〔2022〕02023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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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李维才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对未按照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 |
平卫当罚字〔2022〕02003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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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李维才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2004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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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朱少娥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对未按照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具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 |
平卫当罚字〔2022〕02009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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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朱少娥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2010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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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朱京田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2020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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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袁学方中西医结合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081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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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平邑街道兴水社区村卫生室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2024号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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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葛凤德中医(综合诊所 |
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 |
未按照规定开具药品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平卫当罚字〔2022〕02021号 |
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