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来源 |
案件性质 |
案件类型 |
案情简述 |
处罚/拟处罚金额 |
1 |
王立安涉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案 |
监督检查 |
当事人涉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
一般程序案件 |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有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1、罚款¥24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
24500元 |
2 |
王明涉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案 |
监督检查 |
当事人涉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
一般程序案件 |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有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ONLY”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0件马甲,详见《财物清单》2021040203号;2、罚款¥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元 |
3 |
牛兆英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监督检查 |
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一般程序案件 |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有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详见《财物清单》202102062号。2、罚款¥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600元 |
4 |
邱思东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监督检查 |
当事人涉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一般程序案件 |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有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的金银花12.6Kg,详见《财物清单》202112025号;2.罚款¥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元 |
5 |
邱思营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监督检查 |
当事人涉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一般程序案件 |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有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的金银花14.8Kg,详见《财物清单》202112026号;2.罚款¥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元 |
6 |
崔电迎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
监督检查 |
当事人涉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
一般程序案件 |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有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的金银花2.1Kg,详见《财物清单》202112048号;2.罚款¥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
500元 |
7 |
岳庆华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案 |
监督检查 |
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 |
一般程序案件 |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有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的4双运动鞋,详见《财物清单》202113032号;2、罚款¥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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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付业红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
监督检查 |
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
一般程序案件 |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具有《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的4瓶“牛二浓香白酒”,详见《财物清单》202113035号;2、罚款¥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元 |
9 |
葛希刚生产经营侵犯“双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手套案 |
投诉 |
当事人生产经营侵犯“双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手套 |
一般程序案件 |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予以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有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侵犯“双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00副手套,详见《财物清单》202106051号;2、罚款¥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
1000元 |
10 |
平邑县白彦黄坡门市部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监督检查 |
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一般程序案件 |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有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情节,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的“NEKI牌运动鞋”2双,详见《财物清单》202107050号;2.没收违法所得¥90元(大写:玖拾元整);3.罚款¥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合计¥109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零玖拾元整)。 |
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