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mzj/2021-000014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民政局关于对2个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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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以下2个社会组织(名单附后),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已对以下2个社会组织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予以公告,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不具有社团法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不得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 平邑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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