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采购年货活动增多,为全面做好节日期间经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平邑县市场监管局特发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致食品经营单位的提示
食品经营主体要树牢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发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台账记录,确保所采购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销售进口食品要严格审查供货者资质和进口食品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不得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无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经营者要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储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按要求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设置醒目提示,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
(二)致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一要留心看证照。消费者应选择资质合法、环境整洁、质量可追溯的正规商超、农贸市场等,尽量选择标识齐全、包装完好、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质量安全。二要细心看外观。选购前仔细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存在破损、霉渍或者污迹等情况,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选购蔬果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购外观损伤腐烂、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等。三要耐心看标签。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不购买超过保质期限、储存条件不当的预包装食品。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存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储存条件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不建议购买标注不齐全的散装食品。购买带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时,要注意查看包装上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销售者)的名称或姓名等信息,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当查看保质期与贮存条件有关的信息。购买保健食品时,认准“蓝帽子”标识,应仔细查看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按要求食用。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后保留好记录、凭证等相关信息,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置,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