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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请勿购买“特供”酒
   时间:2024-04-23    点击:

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在线上线下销售带有“特制”“内招”以及“军队特供”“军品专营”等标识、字样的 “名酒”,实际是制假售假者利用消费者的特权心理,炮制的假冒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严重损害党和国家机关形象,扰乱市场秩序。为使广大消费者安全选购酒类商品,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消费提示如下:

一、不选购在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含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的酒类商品。

二、购买酒类商品时,选择大型商超、专卖店、批发市场等有合法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等证照手续)的店铺购买。不在无固定经营地址、无证照经营的小作坊、流动摊贩购买,有效规避消费风险。保持理性消费,提高辨别能力,切莫盲目跟风。

三、购买酒类商品时,选择标签标识齐全(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的商品,仔细查看产品的名称、配料、酒精度、生产工艺、价格、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厂址等信息。不购买“三无”、过期、假冒伪劣等酒类商品,以及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酒类商品。

四、如发现制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行为或以“特供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和产品包装、生产销售不合格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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