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且使用历史最长,但也是最引起争议的合成甜味剂。糖精钠的甜度比蔗糖甜300-500倍,在生物体内不被分解,由肾排出体外。但其毒性不强,起争议主要在其致癌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腌菜中糖精钠(以糖精计)的限值为0.15g/kg。酱腌菜中糖精钠(以糖精计)超标的原因分析: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有更好的卖相或口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对标准和相关规定的理解不到位,没有正确掌握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产品加工过程中未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导致。
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铝作为食品添加剂,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若超标严重,并且长期服用,容易引起记忆力减退与智力下降,对健康侵害严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豆干、豆腐、豆皮等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限值为100mg/kg。豆干、豆腐、豆皮等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分析: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三、氯霉素
氯霉素是氯霉素类抗生素的代表药物,主要通过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起到抗菌的作用。抗菌谱比较广。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中规定,速冻调理肉制品中氯霉素为不得检出,速冻调理肉制品中氯霉素超标的原因分析: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养殖户用药习惯较难更改。为提高其抗病性或增加瘦肉率等,有些兽药在禁用后还没有更好的替代产品,从而冒险使用,或者为了更好的药效而超量使用。
四、黄曲霉毒素B1
黄曲霉毒素B1存在于土壤,动植物各种坚果,特别是花生和核桃中。一般以热带和亚热带等南方高温、高湿地区受污染最为严重,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检出率比较高。黄曲霉毒素耐热,280℃才可裂解,故一般烹调加工温度下难以破坏。黄曲霉毒素B1是已知的化学物质中致癌性最强的一种。黄曲霉毒素B1对包括人和若干动物具有强烈的毒性,其毒性作用主要是对肝脏的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限量为20μg/kg,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分析:可能花生原料在种植、采收、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受到黄曲霉等霉菌污染。企业在生产时没有严格挑拣花生原料和进行相关检测,没有采用精炼工艺或工艺控制不当。高温高湿就容易产生黄曲霉毒素,粮食水分偏高的情况下容易产生黄曲霉毒素,花生没有及时晒干。
五、三氯杀螨醇
三氯杀螨醇是现代农牧业生产中常用的有机氯杀虫剂之一,近些年来已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其在环境中的暴露对鱼类、爬行类、鸟类、哺乳类和人类有毒性和雌激素效应,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茶叶中三氯杀螨醇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茶叶中三氯杀螨醇超标的原因分析:可能是农民在为其他农作物喷洒农药时,通过空气或水的传播,可能会使得茶叶上会沾染到三氯杀螨醇;其次,本身的土壤中也可能会有三氯杀螨醇的残留;再次,目前化工行业制药水平参差不齐,农民使用的农药品质不纯,含有三氯杀螨醇成分但并未标识。
六、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姜中噻虫胺超标原因分析: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蔬菜种植户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为追求产量喷施药效明显的农药所致。
七、噻虫嗪
噻虫嗪是一种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姜和豇豆中噻虫嗪最大残留限量均为0.3mg/kg,姜和豇豆中噻虫嗪超标原因分析: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蔬菜种植户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为追求产量喷施药效明显的农药所致。
八、氟虫腈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杀虫谱广,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既能防治地下害虫,又能防治地上害虫。既可用于茎叶处理和土壤处理,又可用于种子处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豇豆和普通白菜中氟虫腈的最大残留限量均为0.02mg/kg,豇豆和普通白菜中氟虫腈超标原因分析: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蔬菜种植户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为追求产量喷施药效明显的农药所致。
九、啶虫脒
啶虫脒该药剂具有杀虫谱广、活性高、用量少、持效长又速效等特点,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卓越的内吸活性。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豇豆中啶虫脒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4mg/kg,豇豆中啶虫脒超标原因分析: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蔬菜种植户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为追求产量喷施药效明显的农药所致。
十、毒死蜱
毒死蜱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一些菜农在生产中经常采用叶面喷洒毒死蜱和灌根方式进行害虫防治。毒死蜱虽然为中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但农药残留验证试验结果表明,毒死蜱即使按照正确的方法和剂量使用,仍存在农残超标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豇豆和辣椒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均为0.02mg/kg,韭菜、豇豆和辣椒中毒死蜱超标原因分析: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蔬菜种植户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为追求产量喷施药效明显的农药所致。
十一、氧乐果
氧乐果是一种高毒广谱的杀虫杀螨剂,具有内吸、触杀和一定胃毒作用,击倒力快,在低温期仍能保持较强的毒性,可以被植株的茎、叶吸进植株体内,并可传送到植株各个部位,包括未喷药液的部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韭菜中氧乐果超标原因分析: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蔬菜种植户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为追求产量喷施药效明显的农药所致。
十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能有效地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对害虫和螨类具有强烈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有渗透性而无内吸作用,可有效地防治鳞翅目、鞘翅目、半翅目和螨类害虫。其性质稳定,耐雨水冲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最大残留量为0.5mg/kg,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原因分析: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蔬菜种植户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为追求产量喷施药效明显的农药所致。
十三、吡虫啉
吡虫啉是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香蕉和姜中吡虫啉最大残留量分别为0.05mg/kg和0.5mg/kg,香蕉和姜中吡虫啉超标原因分析: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蔬菜种植户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为追求产量喷施药效明显的农药所致。
十四、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高效氯氰菊酯:该品为非内吸性但具备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通过与害虫钠通道相互作用而破坏起神经系统的功能。氯氰菊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快速的作用特点,对害虫以触杀和胃毒为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姜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姜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超标原因分析: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蔬菜种植户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为追求产量喷施药效明显的农药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