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sfj/2021-0000020 发布机构 平邑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目录 发布日期 2021-04-05
文号 平政办字〔2021〕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4-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关于印发平邑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相关解读
关于印发平邑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做好决策和文件起草工作。县司法局要加强督促调度,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起草部门抓好计划落实,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计划(4件)

(一)平邑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21-2035)

起草单位: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平邑县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2021-2035)

起草单位: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平邑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起草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四)平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起草单位: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4件)

(一)平邑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起草单位:平邑县司法局

(二)平邑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起草单位:平邑县审计局

(三)平邑县护林员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平邑县林业局

(四)平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起草单位:平邑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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