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xxgkb/2023-000015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6-0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第15次常务会议议题解读—《蒙山风景名胜区(平邑)总体规划(2023—20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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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与面积 蒙山风景名胜区(平邑)范围主要包括东起平邑费县界,南至蒙山观光大道,西至平邑县武台镇卧龙村,北至平邑新泰界,总用地面积约105.39km²,主要包括龟蒙景区、大洼景区、明光寺景区、海螺禅寺景区、云台禅寺景区。 二、风景名胜区性质 以“自然山水、茂林丰物、奇特地貌”为风景特征,以生态保护、文化体验、游览观光、度假康养为主要功能,重点突出山岳文化的山体类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四、保护培育规划 按照资源价值等级以及保护利用程度的不同,将蒙山风景名胜区(平邑)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三个保护区域,实施分级控制保护,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6.21km²,二级保护区面积19.22km²,三级保护区面积79.96km²。重点保护蒙顶奇观、群龟探海、鹰峰奇观、神女峰、伟人峰、鬼谷洞等景点密集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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