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fybjy/2025-0000016 发布机构 平邑县妇幼保健院
公开目录 住院须知 发布日期 2025-05-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平邑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尊敬的患者及亲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但同时,由于医院是诊治疾病的场所,为了您和他人能够早日恢复健康,便于我院医护人员实施医疗行为,我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规定,希望能够在我们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的同时,请您给予配合。

1.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它有关详情。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和实验性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为了保证您能够了解解相应的有创(特殊)检查、治疗的目的和检查/治疗本身存在的风险,我们的医护人员将有关情况向您详细交待,这是医护人员应尽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不明白之处,请及时提出来要求医护人员解释。请您认真听取我院医护人员的告知并慎重考虑,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签署,就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及时复诊。

4.查房、治疗时间请患者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打扑克、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5.由于医院是事业单位,对于患者诊疗中的经费开支,国家没有任何拨款,因此入院患者的所有费用须由其自理(自己或者负责其医疗费支付的机构承担〉,如果由于诊疗经费不到位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院方不承担责任。

6.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悠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7.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院方不负任何责任。

8.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未经许可不得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为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病房不得反锁、栓死。因此,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方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1.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陪伴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需陪护者,陪护人员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照顾患者,离开患者须通知值班医护人员。

12.您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保持理智、冷静,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可与医院协商解决,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绝不能扰乱正常医疗诊疗秩序,更不能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财务。

13.根据卫生健康委相关要求,患者入院24小时内,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严禁医务人员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任何形式的“红包”。患者不得向医务人员赠送任何形式的“红包”,双方要自觉遵守。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