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rmyy/2026-0001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民医院 |
| 公开目录 | 医疗秩序 | 发布日期 | 2026-04-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需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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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患者及家属在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医疗诊疗环境。 (二)患者需遵守的具体规定 1. 自觉遵守医疗机构就诊流程,有序排队挂号、候诊、检查、取药、缴费,服从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引导,不插队、不喧哗、不吵闹,保持诊疗区域安静整洁。 2. 如实向医护人员告知病情、病史、过敏史及相关就诊信息,不隐瞒、不虚构,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检查、护理等工作,遵从医嘱完成诊疗流程。 3. 尊重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侮辱、恐吓、殴打、故意伤害医护人员,不得损毁医疗机构医疗设备、药品、病历资料、公共设施等财物。 4. 不得在诊疗区域、病房、走廊等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得擅自占用病床、公共区域,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与就诊秩序。 5. 严禁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拉横幅、摆花圈、散发传单、滞留滋事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医疗救治工作开展。 6. 遵守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探视陪护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办理陪护、探视手续,不违规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进入医疗机构。 7. 理性对待医疗诊疗结果,医患双方产生分歧时,通过合法、理性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干扰医疗机构正常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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