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rmyy/2023-000002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人民医院 |
| 公开目录 | 招标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3-07-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医院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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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规财发【2012】86号《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关于执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高值医用耗材是《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附件中的医用耗材品目: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类;神经外科颅内植入物;填充物等;电生理类标测管、消融导管等;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心肺辅助材料、透析管路、滤器、分离器、附件等;眼科材料晶体、眼内填充物等;口腔科印模、种植、颌面创伤修复、口腔充填、根管治疗、粘结、义齿、正畸、矫治等材料;其他人工瓣膜、人工补片、人工血管、高分子材料等。 二、对于科室新申请的高值医用耗材,原则上不得采购已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非中标产品。 三、对于科室新申请的在省平台上中标的高值医用耗材,耗材科根据采购量、付款方式等因素通过采购平台询价采购,与中标企业确定实际供货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采购。 四、因临床诊疗开展确有特殊需要的,须经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专家论证、审核同意后使用。 五、首次使用非中标产品,临床科室须准确完整填写《平邑县人民医院高值医用耗材非中标产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一份通过省平台“非中标产品使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一份由耗材科备案留档。 此后,耗材科通过省平台非中标产品使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高值医用耗材未中标产品使用申请表 编号WZB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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