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jsby/2024-000001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精神病医院 |
| 公开目录 | 公卫措施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精神病医院2024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
|
|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梁瑞国 副组长:刘涛民 薛瑞梅 王发兵 成 员: 李永昌 张兆英 卢 宁 刘东伟 季成伦 刘 东 孙令国 职 责: 1、全面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5、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薛瑞梅 成 员:张兆英 季成伦 职 责:负责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等相关组织;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负责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涛民 成 员:李永昌 刘 东 职 责:负责全乡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卫生监督宣传组: 组 长:刘涛民 成 员:刘东伟 孙令国 职 责:负责疫点水质监测,生活饮用水安全等工作;制定饮用水、生活饮食标准;指导生活用水等管理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评估和对灾民健康教育等工作。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及措施 1、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4、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 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6、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