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rmyy/2022-0000067 发布机构 平邑县人民医院
公开目录 公卫措施 发布日期 2022-09-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有关技术方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防控战略目标

(一)总体目标

站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重视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控制工作,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中长期策略,建立健全我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机制、预案体系,坚持早期预防、及时预警、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的原则,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或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发生及流行,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害,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具体目标

1.发现和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危险因素。

2.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暴发的早期预警能力,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监测预警体系。

3.建立健全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机制。

4.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基础准备。

5.建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县疾控中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做到信息共享,尽早发现潜在的疫情风险,以便尽早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6、加强与政府和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向公众、社会以及相关部门通报、传达有关疾病的流行情况,个人感染风险、预防措施等信息,使公众能及时认识到疾病风险,防治知识并采取适当行动。

三、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做到尽早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蔓延。

(二)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得力措施,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三)疫情管理的原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控制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我院院长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有关科室医院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完成本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任务,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快速反应原则。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制定演练方案,开展实战演习;储备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疫情,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工作规范。

(五)科学防治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在充分协调的基础上,相互沟通,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病学、预防控制措施、实验检测方法和医疗救治方案的研究,及时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治对策,指导防治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章 组织领导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

在国家、省、市、县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请求派出专家组指导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负责对全院疫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

专家小组职责:

具体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组织对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的技术培训、演练;负责提出医疗救治所需物资储备的品种及数量。

第三章应急处置准备

一、立即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培训。

二、立即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医疗救治梯队。

成立第一、第二、第三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医疗救治梯队。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落实必要的应急物品、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医用耗材;准备足够的检测试剂;落实消毒器械、防护设备等,配备必须的诊断、治疗、抢救等设备。

四、进一步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转诊制度,加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感染科的筛查工作。

规范门急诊接诊流程,做好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医务人员在接诊呼吸道发热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防止漏诊、误诊,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诊疗原则,将疑似患者安置在指定的地点,暂时避免与周围人群接触,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和爆发流行。

五、加强疫情报告制度。

按照要求执行发热病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应当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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