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kjxxxx/2022-000005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 |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校车安全管理 |
|
|
|
学校是学生活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防止车辆进出学校造成安全事故,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内职工车辆规定。 1 、教职工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行。 2 、机动车进出校门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校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 3 、学校上课期间在校内行驶的车辆不得鸣喇叭。 4 、下课、间操期间机动车辆不得在校内行驶。 5 、上学、放学、课间学生较多时,在校园内使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教职工,要慢行或推行。 6 、遵守交通法规 ,严禁教职工酒后驾车,特别是酒后 在校内开车。 7 、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 8 、学校教职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机动车辆,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9 、凡是自驾车的教师,要对在校园内发生的行车事故负完全责任。 二、外来车辆的管理规定。 1 、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 2 、校车和接送学生的私家 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3 、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4 、来校办理公务的外部车辆,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并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进校,为食堂、商店送货的车辆 和集中送水、送餐的车辆需经门卫登记、检查,再进入校园;凡遇下课、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5 、机动车辆进出校门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进校后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 6 、所有外来车辆要对在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责。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