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kjxxxx/2026-0000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 |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市科技信息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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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及国家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的会计核算,制定会计报表,建立财务档案。 三、财务经费管理应于年初、年末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四、各部门年初应制定相应的经费预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分管校长会同财会人员统筹安排,下达各部门年度经费指标,计划用款。 五、国拨资金及各项开源收入必须入账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规定使用各项专用基金,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 六、学校财务活动必须严格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经签字后的则务活动,签字者负有行政责任。 七、在财务活动中,执行者必须廉洁奉公,严格把好质量关,不得进行有损于学校利益的活动,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八、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学校物资采购及招标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应的规定。 九、在资金管理中,差旅费报销、零星采购报销等各项支出均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学生代办费的开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制度对学校进行的所有财务活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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