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sbzx/2026-00028 发布机构 山东省平邑赛博中学
公开目录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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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博中学2026年应急方案

赛博中学维护安全稳定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体工作预案

落实“以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保障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特制定《赛博中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体工作预案》。

一、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加伟

副组长:徐波、王志勇

成员:李新、李磊、张帆、徐波、郭长青

二、主要措施:

1、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2、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县政府等报告事件情况,以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便于采取下一步行动。

3、学校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应急工作小组,召开简短的紧急会议,商量布置处置办法,各工作小组必须在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责,开展工作。

三、学校突发事件含义

学校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包括学校卫生安全、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使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受到损害的、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破坏社会稳定的事件。

四、学校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以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影响程度,突发事件分为重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

1、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政治、经济和管理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案件。如重大伤害、聚众斗殴、放火、重大盗窃、投毒、急性传染病、黑恶势力在校园滋事和非法组织在校园活动等。

2、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内外由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如抢劫、抢夺、斗殴、轻微伤害、盗窃、传播反动淫秽信息等,或发生交通事故、实验致伤事故、急病、一般流行病等。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团结协作。

六、突发事件的防范体制

(一)建立突发事件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健全联系网络,保证信息畅通,实行信息报告制。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区、镇、村突发事件信息网络,同时掌握与镇政府、派出所、卫生等部门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知情者要立即向学校突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汇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执行应急值班制。在发生突发事件后,需要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情况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值班,并于当天将值班安排表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事件发展情况和上级对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做好记录,及时掌握情况,通报信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每周五下午为学校安全教育日,开展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可能引起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因素进行排查,对一些重点人群、部位要定期进行深入检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后,学校领导要迅速组织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采取应对措施,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二)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镇政府的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三)根据实际情况,学校要执行应急值班制度,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听取上级工作指示。

(四)事件结束后要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五)学校负责向镇政府、教育组及区教育局汇报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处理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在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事件,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拨打“120”或组织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2、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

3、及时报告:

(1)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育部门报告,重大校内伤害事故同时报镇和相关部门。

4、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2)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3)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5、学校启动应急处理:

(1)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2)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3)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保护现场及做好收集证据材料。6、必要时报告区卫生、公安等部门。

食品卫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广东省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食品供应商的供餐。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应立即联系附近医院,并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教育股,学校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镇教育组、区教育局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报告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启动应急处理:

(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行政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应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学生、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2)学校要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

(1)学校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2)学校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或接待家长),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3)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镇教育组、区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5、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8、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传染病防治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

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为遵循教育“健康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提高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各校园范围内涉及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制定依据

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组织管理:

(参照防非期间学校预防组织的模式)

五、防治网络及职责

1、体卫教师负责做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校长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内部的各项传染病防范措施,按分级临时紧急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落实学校停课、停学等措施。

2、加强学校的晨检工作,健全制度,严格执行传染病的报告,贯彻隔离消毒制度,做好学生患者的隔离治疗,督促做好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及时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工作,防止交叉感染,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

六、传染病监测报告

1、建立校门登记制度,做好来访来人详细登记。

2、落实每日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

3、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根据分类管理传染病的病种、时限、方式报告。

防火工作应急预案

学校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学校校长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为了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及学生宿舍的管理,配备好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同时,学校建筑要通过职能部门的消防验收,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提高学校防火工作的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同时委派专人立即向“119 ”报警和向镇教育组、区教育局、街道或镇有关领导汇报。

(1)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师生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2)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3)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4)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灭火扑救:初起火最容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起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抑制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调集单位人员、义务消防人员等,集中单位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不能参加灭火扑救。

4、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1)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

(2)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5、现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后火灾已经扑灭的,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党支部、义务消防队等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绷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把伤员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防台风防暴雨应急预案

切实做好防御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工作,减轻其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保护师生和学校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应急工作机制:

(一)实行预警通讯联络制度。出现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建立通畅的信息联络渠道。

(二)实行预警值班制度。出现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时,应急领导小组要指定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天气的变化情况和上级对防御气象灾害的工作要求,做好记录,及时掌握情况,通报信息。

(三)实行事故处理制度。出现险情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迅速组织抢险,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镇政府报告。

(四)气象信息公布制度:

1、预警通知发布程序。珠海市气象台发布黄色台风信号、红色台风信号、黑色暴雨信号后,区教育局、镇教育组应急领导小组会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到各学校,学校要立即按预警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2、预警通知解除程序。珠海市气象台解除黄色台风信号、红色台风信号、黑色暴雨信号后,各学校要按珠海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121”信息发布。除临沂市气象台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公布气象灾害信息外,师生及学生家长可随时拨打“121”获知相关信息。

4、气象信号含义及预防措施:

珠海市防御气象灾害规定(节选),台风预警信号分为:白色预警信号、蓝色预警信号、黄色预警信号、橙色预警信号、红色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为:黄色预警信号、橙色预警信号、红色预警信号。

(1)白色台风预警信号、黄色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后,各学校提醒师生注意防风、防雨。

(2)蓝色台风信号、橙色暴雨信号发布后,学校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小组开始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与教育部门、“三防”指挥部和气象部门的联系,认真记录气象变化情况,并根据气象状况和有关通知要求,及时公布预防措施。

(3)黄色台风预警信号发布后,要做好小学的停课工作。学校要做好已到校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并与家长密切配合,确保学生的校外安全。

(4)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水库、江、海堤到达危险水位警告信号发布后,学校要做好学生停课工作。学校负责对已到达学校学生的安全保护,根据情况及时组织转移人员和物资,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保障措施:

(一)保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必备工作条件。各学校要保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值班通讯设施完备,保持与上级部门、县政府和学生家长等的联系畅通,学校要与公汽部门共同制定台风、暴雨天气应对措施。

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校外集体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交通事故、意外暴力事件、因活动器械损坏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现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随队的各年级年级主任、班主任、随队教师组成。

(二)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状态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五)参与活动的任何集体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所作出的决定。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班主任要积极主动做好对学生的安抚工作,突发事件涉及的其他教职员工应当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

二、监测与报告:

(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汇报,集体活动带队的学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向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援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三)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职能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人员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理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中止活动、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教育主管理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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