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xmxx/2026-00055 | 发布机构 | 平邑兴蒙学校 |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兴蒙学校课间安全巡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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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园巡查人员:每日值班领导,值班教师 二、巡查制度: 1、由当班的值班领导做好值班教师的校园巡查分工安排,每天至少有2—3人参加巡查。 2、值班教师在晨读前,课间、午休,放学后各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值班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3、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学生疏导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学生都要离校,包括在操场上活动的学生。特殊情况做好安排,并作记录。 4、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向校长请示汇报。 5、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或不文明现象应及时纠正和制止,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6、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7、对校园班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商贩拥堵校门及时清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 8、巡查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安全巡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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