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xmxx/2026-00051 | 发布机构 | 平邑兴蒙学校 |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兴蒙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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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度目的 为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体育活动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平邑兴蒙学校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课程教学、课外体育活动、校内外体育竞赛、大课间活动等。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 组 长:孔祥友 • 副组长:马政霞 程 慧 • 成 员:邵明哲 丰 丽 梁 涛 王 见 第五条 职责分工 校长职责: •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 全面负责体育活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 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 分管副校长职责: • 直接负责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 组织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 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体育教研组职责: • 制定具体的体育活动安全措施 • 组织体育教师进行安全培训 • 负责体育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查 • 制定体育活动应急预案 体育教师职责: • 课堂教学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 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活动组织工作 班主任职责: • 负责本班学生日常安全教育 • 协助体育教师做好学生组织管理 • 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 第三章 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 活动前管理 安全教育: • 体育教师在每学期初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 每次体育课前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 教育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健康排查: •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了解学生身体状况 • 对有心脏病、哮喘等特殊疾病的学生进行登记 • 合理安排特殊学生的体育活动内容 场地器材检查: • 每周对体育场地进行全面检查 • 每次活动前检查器材安全状况 • 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的器材设备 第七条 活动中管理 教师要求: • 体育活动必须有教师现场组织指导 • 教师必须全程在岗,不得擅离职守 • 密切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和活动表现 学生要求: • 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指挥,遵守纪律 • 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和鞋子 • 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参加体育活动 • 禁止进行危险动作和游戏 场地管理: • 严禁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组织集体活动 • 确保活动场地平整、无障碍物 • 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八条 特殊活动管理 大型活动审批: • 组织校运会等大型活动需提前制定方案 • 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 • 报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校外活动管理: • 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需制定安全预案 • 配备足够的带队教师和安全保障人员 • 提前考察活动场地和路线安全状况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九条 应急预案 制定体育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 • 运动损伤应急处理 • 意外伤害事故处置 • 突发疾病急救措施 • 自然灾害避险方案 第十条 处置流程 事故发生时: 1. 立即停止活动,保护现场 2. 迅速采取急救措施 3. 根据伤情及时送医救治 4. 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事故报告: • 重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 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 做好事故记录和调查工作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责任认定 对在体育活动中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 • 未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的 •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 • 处置不当造成损失扩大的 第十二条 处理措施 • 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 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 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 •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制度修订 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 相关制度 本制度与学校的其他安全管理制度配套执行,共同构建学校安全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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