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xmxx/2026-00051 发布机构 平邑兴蒙学校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6-04-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兴蒙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平邑兴蒙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度目的

为加强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体育活动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平邑兴蒙学校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包括体育课程教学、课外体育活动、校内外体育竞赛、大课间活动等。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 组 长:孔祥友

• 副组长:马政霞 程 慧

• 成 员:邵明哲 丰 丽 梁 涛 王 见

第五条 职责分工

校长职责:

•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 全面负责体育活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 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

分管副校长职责:

• 直接负责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 组织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 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体育教研组职责:

• 制定具体的体育活动安全措施

• 组织体育教师进行安全培训

• 负责体育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查

• 制定体育活动应急预案

体育教师职责:

• 课堂教学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 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活动组织工作

班主任职责:

• 负责本班学生日常安全教育

• 协助体育教师做好学生组织管理

• 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

第三章 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 活动前管理

安全教育:

• 体育教师在每学期初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 每次体育课前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 教育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健康排查:

•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了解学生身体状况

• 对有心脏病、哮喘等特殊疾病的学生进行登记

• 合理安排特殊学生的体育活动内容

场地器材检查:

• 每周对体育场地进行全面检查

• 每次活动前检查器材安全状况

• 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的器材设备

第七条 活动中管理

教师要求:

• 体育活动必须有教师现场组织指导

• 教师必须全程在岗,不得擅离职守

• 密切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和活动表现

学生要求:

• 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指挥,遵守纪律

• 穿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和鞋子

• 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参加体育活动

• 禁止进行危险动作和游戏

场地管理:

• 严禁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组织集体活动

• 确保活动场地平整、无障碍物

• 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八条 特殊活动管理

大型活动审批:

• 组织校运会等大型活动需提前制定方案

• 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

• 报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校外活动管理:

• 组织学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需制定安全预案

• 配备足够的带队教师和安全保障人员

• 提前考察活动场地和路线安全状况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九条 应急预案

制定体育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

• 运动损伤应急处理

• 意外伤害事故处置

• 突发疾病急救措施

• 自然灾害避险方案

第十条 处置流程

事故发生时:

1. 立即停止活动,保护现场

2. 迅速采取急救措施

3. 根据伤情及时送医救治

4. 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事故报告:

• 重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 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 做好事故记录和调查工作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责任认定

对在体育活动中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

• 未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的

•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

• 处置不当造成损失扩大的

第十二条 处理措施

• 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 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 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

•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制度修订

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 相关制度

本制度与学校的其他安全管理制度配套执行,共同构建学校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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