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mysycjzx/2025-000002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 |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5-05-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2025年度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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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工作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做好来客登记工作,拒绝身份不明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上学期间,疏导学生安全进入校园,制止学生携带食品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课前15分钟门卫人员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课前后15分钟当天值月教师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4.如有家长进入校园,需电话通知班主任并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放学后20分钟关闭大门,不得让学校以外人员进入校园。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8.节假日、寒暑假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人员进入校园。 二、放学安全制度 1.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放学后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分管德育校长及值月(值日)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5.整理路队教师不在时,需向德育校长请假,由德育校长负责整理路队。 6.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教导处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7.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8.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做好学生来校、回家的教育和监护义务。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上课教师要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提前脱离工作岗位。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4.科任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5.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6.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致伤性活动器具。其他教师不得截留学生留在教师里。 7.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8.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9.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10.微机课、围棋课以及低年级室外课的科任教师要做好课前组织工作。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分管领导在开学前要对学校的设备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安排整改。开学后定期进行安排排查,及时补救。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学校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工人在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4.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对不能及时维修的需安排有关人员看护。 五、用水安全制度 1.要定时开关热水电源,定时填补生活用水,避免供水设备损坏。 2.供水工人在工作之余随机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3.要注意调适好水温,防止师生烧伤。 4.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5.教师不得在锅炉房堆积摆放其他用品。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准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每天安排课间安全监护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性游戏,及时制止、教育。 5.学校每天安排一名教师负责课间安全监护,本人当日请假者,由本人安排其他教师进行课间护导。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要制定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班主任要做好早操、升旗仪式、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学生上下楼梯及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教育学生不准随意触摸电源线头、线盒。 2.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3.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不得随意改变用电线路。 4.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九、突发灾害防护工作制度 1.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2.如遇下雨冰雹等自然灾害,实行分班整队放学,德育校长、值月校长、值月教师要做好组织工作。 3.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时,任何教师不得逃避责任和义务,做好学生的防护工作。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十、蒙阳实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校舍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校舍设施要求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3.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物件齐全,油灰饱满不松动,维护及时。 4.平房使用以上,楼房使用15年以上,邀请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5.学校要在已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 6.学校校舍按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和鉴定,发现已坏校舍要及时上报,并迅速请有资质部门进行安全鉴定,依据鉴定报告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不得使用。学校严禁使用危房,D级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规定进行处理。 7.学校的避雷设备要齐全完好。 十一、蒙阳实验中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力打造“平安校园”,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平邑县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1.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2.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3.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十二、蒙阳实验中学食堂安全检查制度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食堂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5.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6.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7.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8.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十三、蒙阳实验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活氛围和安静、整洁的环境,维护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养成温文尔雅的生活习惯。特拟定以下管理条例,希望各位同学共同遵守。 (一)就寝制度 1.洗漱干净,每天临睡前必须洗脸、刷牙、洗脚。 2.准时熄灯、脱衣睡觉。一般要求只穿内衣、内裤或睡衣就寝。 3.盖被合适,根据气温决定盖被的多少。 4.睡姿正确,不蒙头睡觉,向右侧睡,枕头的高度要适中。 5.安静睡眠。 6.早晨按时起床,早起的学生,保持安静,不要影响他人休息。 7.注意不要躺着看书,不玩游戏,不在床上吃东西,不在阳台上,楼道里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二)寝室纪律制度 1. 服从寝室长的安排。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合理利益。 2. 按时起床,维持早起时的纪律,早起床的同学不能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3. 在早锻炼、上课、自习、做操、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4. 寝室门定时上锁,落锁期间禁止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 5. 未经同意,不擅入他人寝室。 6. 休息时间应当保持寝室内安静,按时就寝,熄灯铃响后准时熄灯,就寝后,不准在寝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粗话、争吵、打架。 7.搞好寝室卫生,内务。每天起床后打扫卫生,整理内务,叠好被子,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整洁。 8. 不乱丢脏物,不向阳台下、楼道里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大小便。 9. 不应向对面的寝室楼喊叫。 10. 寝室内未经老师批准,不得留宿外人,不准在外面留宿,熄灯后不准擅自外出。 11. 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内点蜡烛,用明火,不准乱动电源开关。不准在床上蹦跳和打玩。 12. 情趣健康,无恶习,无污言秽语,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13. 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14. 就寝时间不能大声打电话。 15. 在宿舍内,学生之间不得买卖东西。 (三)内务制度 1.毛巾干净,整齐划一,平直,上下对称,有序挂好。 2.刷牙杯表面要保持干净,杯的把手、牙刷、牙膏一律向右摆齐,呈一条线,上下对称,整齐有序的摆在杯架上。(梳子、化妆品自行保管) 3.台面干净,干燥,无污渍,无杂物。洗漱盆内无积水,杂物,保持干净洁白。 4.地面扫干净,无垃圾,杂物。(建议1:全部脱鞋,穿袜子、拖鞋或棉拖鞋等进内室,内室保持洁净,鞋子可以拿进屋整齐摆放在鞋架上或者整齐的摆放在门口。 5.有条件的寝室,在洗漱台、卫生间活动用一双拖鞋,在内室活动穿另一双拖鞋,最好备一个鞋架和根据需要多备一些踏脚毯。) 6.拖干,拖净,无积水,无污渍,保持明亮的。 7.垃圾桶统一摆放在室内灯的开关下,靠墙。(垃圾桶里的垃圾及时清理。) 8.被子、毛毯叠成方块有棱角(宽的折成三折,长的折成四折),统一放在床头中间,开口的一面朝床梯。 9.枕头,席子,褥子,床单平整美观,叠放有序。 10.鞋子摆放整齐。袜子塞在鞋子里或用衣架挂在阳台外。 11.门前走廊保持干净。 (四)宿舍整体 1.墙壁无涂画、脚印、手印等,不乱粘贴纸张、图片等,保持洁白,无破损。 2.室内、阳台等不得乱拉线,桌上、床上、墙上等不得乱粘贴粘钩。 3.床架的缝隙清扫干净。其他墙上小件物品(如毛巾架、开关等)保持干净。 4.整体通光保持明亮,通风保持通风,室内无异味(建议:在屋内放空气清新剂或香料) 5.整体布局健康,室内装饰美观大方,温馨,高贵,有特色,有文化。 6.关水、关电。 (五)室内卫生制度 1.人人做好内务卫生工作,做到洁、齐、美。 2.衣服干净,臭鞋袜及时清洗,不要放在屋子里。 3.每个月换洗一次被套、枕套、床单,根据季节变化晒被子和褥子,至少保证一个月 一次,霉季一大周一次,没有霉味。席子要注意检查,清洗,防止发霉。 4.换洗的衣服不能随便扔在地上,要及时清洗。 5.及时清理垃圾,每天早、中、晚,离开寝室要打扫卫生。不能随地吐痰。 (六)个人卫生制度 1.早晨起床、晚上就寝要刷牙、洗脸、洗脚。 2.天冷要擦肤面油。 3.定期洗澡(要根据气温和当天的活动决定,保证身上干净、清爽)。 4.勤换衣服、鞋。袜、内裤每天换洗,外套至少两天换洗一次。 5.穿着整齐,得体,根据气温适度增减衣服。 6.每次出门前要照镜子,检查自己的着装打扮,勤梳头和保持微笑。 7.及时修剪手指甲和脚趾甲。 8.男生每月剪一次头发,每天要梳理。女生提倡留齐耳短发,每天必须梳理整齐。 (七)寝室安全制度 1. 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 按时归宿,生活老师每天要查就寝人员,没有特殊原因,休息时间期间学生不得在 宿舍区外逗留。 3. 遵守作息制度,按时睡觉、起床;不准在床上蹦跳和打玩。 4. 不可在寝室、楼道追逐打闹,进入生活区必须保持安静,小声说话,轻声走路 5. 注意防火。不得私自乱拉乱扯电线、乱装电源插头,禁止使用违禁电器,禁止点燃 蜡烛、烧火。不准乱动电源开关。 6. 注意防盗。不随便串宿舍,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严格请假制度;及时关窗锁门。 7. 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上下楼梯严禁拥挤,严禁在公寓内追逐打闹。走路靠右 8. 防微杜渐,禁止打架。 9. 注意检查电源开关,防止触电;正确使用饮水机,谨防烫伤。 10. 严禁带危险物品进入寝室! (八)财物管理制度 1.像爱护自己的物品一样爱护公物。 2.自觉爱护公用财产,对人为损坏公物要赔偿。不明破坏者的由整个寝室共同赔偿。 3.对受损公物,要及时报修。 4.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带贵重物品进生活区,数额较大的现金及贵重的物品请班主任代管。 (九)零食管理制度 禁止在宿舍吃零食,除牛奶、水果、奶粉、营养品、药品等和学校超市里所卖的东西之外。发现学生有零食的将一律带入。 十四、蒙阳实验中学保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属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1.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3.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4.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5.帮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6.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7.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2.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3.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4.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5.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6.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场、图书馆、集会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7.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第七条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二)处罚 第九条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1.通报批评; 2.赔偿损失; 3.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 十五、蒙阳实验中学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 参加工作。 2.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3.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4.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5.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6.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7.工作时严禁吸烟。 8.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9.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10.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11.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12.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13.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十六、蒙阳实验中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调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总务处、德育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3.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准学生开展外出活动。如因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问题,组织者负主要责任。 4.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严禁学生上、放学乘“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禁乘“摩的”。严禁学生下河洗澡。对生病学生要做好处理,严重的要报告并及时送医院。严禁学生带刀具和不安全物品,发现要随时收缴。科任教师负责上课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下课随学生后行,指导有序离开。如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5.教师分时段,分区域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对未按时到位的从严追究。 6.值周领导负责当周学校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及时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人员处理,并做好跟踪了解。本周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 7.值周教师负责辖区当周学生的安全工作,按时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发生,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8.教导处要做到课堂无教师空缺,保证课堂和自习的安全。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发生安全问题追究负责人责任。 9.加强学校门卫、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坚持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10.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与量化考核结合,与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联系。 十七、蒙阳实验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体育教学及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的同时不发生伤害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园体育教学及活动的安全要求 1.体育教师是体育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应有全面的了解、掌握和应对策略,并能把握重点关键。 3.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易发生的事故及其危害向学生反复强调说明,要讲清动作要领、保护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学生。 4.每节课应根据授课内容认真检查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做好课前准备,消除各种隐患,如器材的牢固完好度,沙坑的松散度等等。 5.体育教师应及时通过班主任和医务室校医对授课班级的每个学生健康体能历史和现实状况进行全面了解,练习时因人而异,忌一刀切。 6.体育教师单独带班使用一个活动区域分组、分项进行训练考查时,应事先勘察各分组、分项的场地,尽量做到互不干扰;划分好小组,落实好小组负责人、安全员;教师除加强巡视,全面关心,更应把握重点,给易发事故、危险性较大的场地上的学生以更多关心与指导。 7.几个体育教师带班同时合用一个操场授课时,应事先做好互相沟通,划分好场地,了解彼此各场地区域授课项目内容;授课时事先提醒同学切勿步入对方危险区域(如投掷区等),并做到相互照应,安全提醒,免生意外。 8.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上课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不得随意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二)体育课学生安全要求 1.体育课学生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 2.为避免外伤事故的发生,上体育课时学生不得佩带证章、胸卡、手表、钥匙、小刀、饰物等硬质物品,不得持、带与本课无关的任何物品。有关的物品如不立即使用,应放在活动区外。 3.上课时学生注意力集中,服从指挥,按老师的要求以正确的动作认真完成练习。上课、训练时,学生不得有不合安全要求的言行,特别不准干扰他人训练,严禁打闹、捣乱、恶作剧等易造成对他人伤害的行为。如因此而对他人造成伤害,责任自负。 4.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以正确的方法使用体育器材、设备,未经教师批准,学生不得私自使用器材、设备。 5.难度较大或带有一定危险的动作,须在教师指导和同学帮助、保护下完成训练内容,不可擅自做主,自行练习。 6.学生上课时要自行检查运动场地、器材等是否符合上课要求,如不符合,应及时向老师提出或自行避开、更换等。 7.学生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上课时,学生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的活动,更不准私自离开教学活动区。 8.教师要严格做好学生考勤,与班主任做好联系沟通,计入班级学生量化考核。 (三)体育活动课安全要求 1.体育活动课的辅导教师是体育活动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领取器材,到相应或指定的活动场(所)地进行。凡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造成自伤或他伤者,后果自负。 3.体育活动课应分成若干个锻炼小组,在组长带领下,根据锻炼项目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4.学生应认真按照各项活动的要求进行活动,自觉遵守体育道德和各项体育运动规则。 5.分散活动前先集中,作好活动安排,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不到有危险的场地去活动,不用有危险的器材设备,不做有危险的动作。 6.活动课全过程教师必须在场,不得离开,要加强巡视、检查、指导,对事故易发项目组(班)或区域给予更多的关心。 7.活动课结束,亦应整队集合,清点人数,进行讲评,检查安全情况,做到善始善终,使体育活动始终置于老师有组织、有领导的情况下有序进行。 8.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上活动课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不得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四)体育训练安全要求 1.体育教练员是体育训练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经常对学生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具备事故处置能力。 2.运动队训练须按教练员要求进行。 3.要遵循规律逐步加大运动量和体能训练要求。 4.体育运动队学生除遵守有关规则外,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5.对违犯安全要求、纪律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纪律处理和行为约束。训练时,可在教师可控制范围内要求其进行安全训练或反省,或交给班主任处理。不得将学生逐出控制区之外或让其回班。 6.节假日进行运动队训练,要经学部同意后批准。坚决禁止私自组织学生训练。 (五)体育比赛安全要求 1.参加比赛活动的领导和班主任要向师生进行赛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大家保持思想上认识,行动上重视。 2.成立组委会,制订体育比赛实施意见,根据学生男女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确定体育比赛项目,编排体育比赛程序册,做到科学合理。 3.严密组织,每个竞赛项目均应根据参赛人数的多少,安排体育老师和部分学生担任裁判员和服务员,诸如运动员检录、带队出入场、发令、计时、记成绩、记名次等,各项裁判纠察工作,责任到人,保障安全。 4.各个项目竞赛在开始前视情况不同,负责该项目的教师应认真仔细检查场地和所使用运动器材,并教育或组织参赛同学做好赛前准备活动,增加安全系数。 5.各个竞赛区彼此间应保持一定的隔离区域,不相互交叉,并限定参赛运动员活动范围,不得擅自闯入其他项目竞赛区。 6.让学生按班、按年级入座观看,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进入赛区;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干部担任体育比赛纠察,负责维持各区域竞赛秩序,做好参观区与竞赛区、竞赛区与竞赛区之间的隔离工作。 7.体育比赛现场应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材,校医坚守始终,有条件的备好校车,随时应急,不得延误。 (六)体育器材、设备的安全要求 1.场地、器材设备要符合体育运动的安全标准要求。 2.体育器材管理员要对器材、设备经常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报修、更换。 3.教学用器材必须课前领出,课后归还,并实行登记制,人为损坏、丢失器材要赔偿。 4.课外活动学生借器材必须登记,按时借,准时还,如丢失或损坏要负赔偿责任。 (七)体育场地的安全要求 1.运动场地与设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以安全可靠、有利于体育锻炼为原则。器材和设备设施要与学生的年龄、特点相适应,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并应制定体育场地、器材和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 2.沙坑应经常翻松。不得混有致伤性杂物,不要有积水。投掷项目的投掷区,必须与其他运动场地分开,并保持足够的距离。球栏、单双杠等固定器械,应无锈斑、发霉、松动、破损、断裂等情况,发现不牢固的地方应及时清理、调换或修理,或重新购置。 十八、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 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申请,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九)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场所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 十九、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实验课的顺利进行,教室到实验室的路途中,防止发生安全问题,也为了在行走过程中不影响其他班级正常上课,要求在去实验课来回路上排成两列路队,由班长和体育委员带队负责。严格按照班长和体育委员要求: (一)队伍整理过程中做的快、静、齐。 (二)队伍行进过程中要脚步要轻,动作要整齐,禁止在行进过程中发生拥挤、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等现象。 (三)队伍到达实验室要听实验老师指挥。 (四)每层楼在楼梯口安排一位实验员负责安全。 一楼负责人:尹栋梁赵辉 三楼负责人:田凯孙维喜 应急协调负责人:王振华 二十、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有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做到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所需仪器、器材和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验完毕后清点仪器,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3.每次实验结束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和水源。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经常保持室内外的整洁。 4.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有专人负责保管。 5.借用实验室仪器和器材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6.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7.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积极自制教具,充实实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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