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syxx/2025-0000032 发布机构 平邑县实验小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5-1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实验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平邑县实验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有外出活动,要进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全校集中教育要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采取设立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橱窗、发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组织交通安全的讲座、报告会、主题队会等。

4、班主任要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办主任、副办主任和值周老师是具体责任人。

二、交通安全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执勤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值班制度,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执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案交通规则行走。

3、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三、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内外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必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

4、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