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dwsyxx/2025-0000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5-02-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安全制度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安全制度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全体教师人人有责。为了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

5.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年级组批准,并上报教导处。

6.班主任每天要把学生实际到校人数,请假学生姓名写在黑板的右上角。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7.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佳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8.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9.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严禁学生上课睡觉现象。

10.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11.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信息技术课和科学实验课,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人为破坏公物,学生要在教师的引导下完成每一样学习任务。若发现有学生人为破坏电脑或耳机、键盘、课桌等设备的,查清具体人后,要学生按价赔偿物品,并对该班级扣量化分1-3分;若查不出来结果,扣任课教师1分,该分数记到教师个人年终考核中。若互相推诿,则扣相关任课教师每人0.5分。教导处也将对信息技术和科学实验课进行抽查,发现课堂上学生秩序混乱或地面卫生较差的,扣该班级量化分1-3分。

(二)实验课堂教学

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任课教师领用的剧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实验器材室,严防学生将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5.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师及时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6.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处室汇报。

(三)室外课堂(体育课)教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到教室组织学生排队领到上课场地上,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非运动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果学生病(伤)情较轻,任课教师要迅速通知班主任和值周领导,其他教师要给予协助;如果学生病(伤)情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正规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并联系班主任及时将学生病(伤)情通知家长。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离开老师视线、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体育课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室外课,教师要在教室内组织相应体育常识和健康保健方面的知识传授,不能出现无授课内容的课堂。

(四)其他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考试监考期间,严禁教师迟到或早退,严禁教师在监考期间玩手机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工作,严禁教师离开考场或对学生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考试时严禁学生作弊、睡觉、无故离开考场等行为。届时教导处将对考试监考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学生违纪扣班级量化分1-5分;若属于教师违规扣教师个人0.5-1分。

因为教学需要,必须进行校外活动,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在备课中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上课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且须确保学生安全。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说明

凡违反以上规定,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责任事故。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任课教师将负完全责任。凡出现责任事故者,该教师除承担必须责任外,还要扣个人量化分。

此项工作制度由各年级组检查实施,教导处每周将对各种课堂教学督查一到两次,发现问题,将根据情节轻重扣该班级或上课教师相应量化分,值班领导值日给予工作配合,望全校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学校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请假。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并上报学校安全办。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5.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

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科学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三、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五、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六、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保管老师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八、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九、配齐消防器材并能保证应急使用。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能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十、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学校特制定下列规章制度:

1.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校长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2.学校食堂在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3.学校食堂实行后勤社会化、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4.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5.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专职采购、验收工作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午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票据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票据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9)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并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月检查两次,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及安全、保护公共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特制定以下我校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器材维修、更换等工作。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设备和器材完好率100%,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实验室、微机室、仪器室、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并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仪器室管理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利用易燃、易爆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7.图书馆、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器,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11.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完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的材料。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13.合理布局全校消防设施,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台帐。

14.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

2025年2月26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