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dssyxx3/2023-0000047 发布机构 平邑县第三实验小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6-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体育课安全管理
体育课安全管理

体育课上课铃响之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开课之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课堂教学中注意做到:

1、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配饰品及穿皮鞋。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制较弱学生和特异体制学生。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①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事情稳定后汇报学校领导,情况复杂者,第一时间汇报。

②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立即在校医指导下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

③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书面情况报告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列队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散乱行动,擅离场地等不严肃、不安全行为。

6、体育教师每十天对自己岗位自责范围内的教学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自查表;体育组每月对体育设施全面检查一次,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汇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核实准确后安排整改、维修。

7、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8、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施、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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