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dqsyxx/2023-000002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 |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3-07-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安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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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全体教师人人有责。为了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 5.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年级部批准,并上报教导处。 6.班主任每天要把学生实际到校人数,请假学生姓名写在黑板的右上角。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7.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佳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8.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9.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严禁学生上课睡觉现象。 10.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11.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信息技术课,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人为破坏公物,学生要在教师的引导下完成每一样学习任务。若发现有学生人为破坏电脑或耳机、键盘、课桌等设备的,查清具体人后,要学生按价赔偿物品,并对该班级扣量化分1-3分;若查不出来结果,扣任课教师1分,该分数记到教师个人年终考核中。若互相推诿,则扣相关任课教师每人0.5分。教导处也将对信息技术课课堂进行抽查,发现课堂上学生秩序混乱或地面卫生较差的,扣该班级量化分1-3分。 (二)实验课教学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任课教师领用的剧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实验室,严防学生将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5.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师及时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6.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处室汇报。 (三)体育课教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果学生病(伤)情较轻,任课教师要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值周领导,其他教师要给予协助; 如果学生病(伤)情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正规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并联系班主任及时将学生病(伤)情通知家长。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离开老师视线、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体育课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室外课,教师要在教室内组织相应体育常识和健康保健方面的知识传授,不能出现无授课内容的课堂。 二、 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体育课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法规的要求,牢牢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三)体育课前必须对场地、设施和器材的质量进行安全检查,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四)学生应当主动向任课教师告知既往病史,以有利于做出合理上课安排,避免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有既往病史的学生应当主动去医院检查,由医生出具上课建议。 (五)课堂中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体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学生上体育课时,着装要适宜运动,穿运动服,运动鞋,不佩带与体育课无关的物品,如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锐、硬质物品等。 (七)体育课期间,体育教师对参加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训练项目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保护工作,要适当地把控好男、女学生的运动量,以及全程做好学生安全监管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体育课期间和体育课后,要对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体育器材做到保管得当。 (九)全校性的体育活动,要加强保卫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十)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后做好放松活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坐下休息,应该积极整理、放松;上课前后一小时不饮食,不大量喝水,讲究运动卫生,养成良好习惯。 (十一)制定体育运动伤害应急预案,学生受伤后,教师要尽快做简单处理或由校医室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应当及时拨打120电话,到医院进行处理。 三、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实验课(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学校领导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管理,学校每学期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两次检查。 (二)实验室实验员兼职安检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各级领导必须支持安检员工作。 (三)实验室以及仪器保管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教学实验领用时必须经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署意见,报教导处备案,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实验结束后,危险物品剩余部分必须立即清点归还,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 (六)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电教实验员(安检员)负责。 (七)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八)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处没收器具。 (九)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十)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校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敦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四、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食堂食品采购制度 1.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2.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3.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4.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二)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1.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2.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3.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4.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5.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6.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7.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8.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三)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2.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 4.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做好防蝇防尘。 5.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6.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涤间的清洗卫生。 (四)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2.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3.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6.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五)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4.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经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六)食堂食品切配管理制度 1.切配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质量,腐败变质、不鲜或有毒有害原料不切配。 2.切配用刀、砧板、案板、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做到刀不生锈,砧板不发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3.切配过程生熟食品分开,生熟用具、容器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4.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5.工作结束后,地面、台面冲洗干净,废弃物及时清除,做好切配场所的清洁卫生。 (七)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5.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6.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八)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2.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3.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1.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2.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3.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4.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5.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五、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午托生要服从宿舍管理老师安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用餐、就寝,起床后要自觉整理好床铺。 (二)所有午托生应爱护公共财物(含一切生活设施),要节约用水、用电,自觉统一按规定摆放好个人的生活用品。要保持宿舍区环境的整洁,不能在墙上乱涂乱画。如有损坏,应按价赔赏。 (三)所有午托生不准将尖锐铁具和火种等带进学校,不准玩火、玩刀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私自接电灯、触摸插座,灯具破损要请值班教师维修。上下床铺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床上嬉闹。 (四)上课时,任何午托生不能擅自回宿舍,不得随便串门、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 (五)所有午托生均应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六)午托生不准私自外出,午托生外出必须向值班教师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由家长接走,并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和值班记录,不允许自己回家。 (七)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物品,不准私翻和擅拿他人物品,不准往宿舍带各种零食。家长带回物品时必须有2名以上同室同学在场。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师处。 (八)值班教师要天天点名,发现有人未准时回寝,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九)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被套、床单等要定期进行清洗,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和头发。饭前便后要洗手,洗手后要及时关好水龙头。 (十)每个寝室的寝室长发现同学生病时及时向值班教师反映,立即救治。 (十一)午托生的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两个常用的电话号码,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联系到家长。 六、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管理制度 1.学校校舍管理员负责对校舍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 2.学校要确保校舍使用安全,经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要禁止使用,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拆除;鉴定为B、C级危房的必须经过维修加固,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观察使用。校舍安全使用年限期满的,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3.学校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墙体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化程度,查管道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 4.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舍设计规定的功能使用校舍,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内部建筑结构,不得随意改扩建,不得超负荷使用。 5.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检修和保养。经常保持校舍的通风、干净、整洁,要利用假期对校舍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 6.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要认真负责,做好交接,检查好值班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记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学生上课期间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证明。 7.要加强用电、消防、避雷、锅炉的安全管理,对学校电器设备、电路、消防、避雷,每月检修一次,将结果报学校。 8.值班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安全用电,管好用火,防止火灾,防止煤气中毒。 9.加强对班级公物管理,制订班级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级公物管理小组,每周五检查,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习惯。 10.学校要建立规范的校舍安全档案。每次校舍安全检查必须有文字记载,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确保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 1.学校成立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的房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明确小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制。 2.校舍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围墙、大门、厕所、树木、线杆、管线等。检查的重点是房屋的结构状况,包括排水漏是否完好、梁柱是否牢固以及电器线路有无隐患等。 3.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检查中采取逐间逐室的排查。尤其是雨季来临前必须细查一遍。日常工作中总务处要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凡发现危险点要及时报总务处查修。 4.检查项目 (1)房屋的主要结构部分有无变化。 (2)屋面有无漏雨,门窗玻璃是否损坏。 (3)上下水及落水管有无跑、冒、滴、漏、堵塞。 (4)墙壁、地面、屋顶有无新增裂缝。 (5)电器、电线电路、灯具、插座等是否安全完好。 (6)线杆、树木是否有不安全隐患。 (7)学校大门、围墙、厕所是否安全。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5.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对发现隐患知情不报或报而不修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出现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巡查制度 1.学校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巡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二)防火检查制度 1.学校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记录应当记明巡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平邑县第七实验小学师生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一)外出活动组织者,要精心安排。要以对活动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精心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必须的外出活动,坚决禁止不必要的外出活动。 (二)组织者在组织外出前,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认真论证所组织的外出活动是否必须,是否可以用其他更安全、更有效的动形式来达到活动目的。 2.外出前,组织者应事前对活动路线、场所进行认真地勘察,绘制详细的线路和活动场地及环境图,并附详尽的文字说明。 3.如外出需乘交通工具,必须对交通工具进行调查、考察,确保交通工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驾驶人员是否持有合法的证件,经验、技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作好文字记录及说明。 4.外出活动前,思前想后,制定出有效的安全预案,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万无一失。 5.写出活动申请书,附上上述资料,按审批权限要求,逐级上报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外出。 (三)组织者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出发前应对参与者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提高参与者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激发参与者团队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教育参与者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 2.随时清点人数,保证每位参与者安全归来。 3.准备常规药品,以防急需。 4.组织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活动负总责,在活动中,随时对道路、活动场地、环境状况、交通工具、所有人员等进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甚至撒消活动,确保安全。 5.如在活动中发生意外,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立即报告。 6.在整个活动中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各级执法机关的检查与监督,听从指挥与安排,接受批评与建议,并自觉整改。 (四)监督与纪律: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编造理由,哄骗审批机关,骗取批准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作主张,私自组织外出。 2.组织者自始至终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在活动中要高度负责,不得有半点松懈。在活动过程中,组织者应绐终与参与者一起活动,也不允许非特殊者离开集体,更不能擅作主张更改审批的活动内容、路线、时间、场地、交通工具等。应按时或提前返回,并立即向审批机关报告出发、返回人数,安全情况。 3.活动组织者的各级上级领导机关,有权对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对组织者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批评和处分建议,在紧急情况下有权终止活动。对失职、渎职和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任何人都有权向组织者的上级机关报告,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本校无校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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