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whlcjzx/2022-0000048 发布机构 平邑县文化路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6-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文化路初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平邑县文化路初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平邑县文化路初级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办公楼、教学楼及宿舍楼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的十项标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我校的特点,特制定平邑二中校区逐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逐级落实的防火责任制,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二、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负责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二)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校长为全校防火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年级部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为校长负责,同样履行防火责任人职责。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2、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4、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5、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6、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三)各处室分管安全的领导干部是本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为校长负责,应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消防管理制度和防火措施,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负责消防工作的实施,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4、建立和管理消防档案、防火标志;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消防演练;5、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开展火灾扑救、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查明火灾原因等工作。(四)成立校区义务消防队,由分管副校长任队长、保卫部门负责人任副队长,各部门、各年级部负责人、水电工为成员组成校区义务消防队。其基本任务是: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2、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制止违章行为;3、熟悉责任区消防情况,开展灭火演练;4、发生火灾时迅速投入扑救;5、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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