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dyzx/2022-0000068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2-10-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一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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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学校特制定下列规章制度: 1、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校长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2、学校食堂在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3、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4、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专职采购、验收工作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票据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票据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9)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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