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syzx/2022-0000055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平邑实验中学 |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2-10-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实验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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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锁,玻璃窗安装是否牢固,发现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2、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规定地点存放,并加锁,锁匙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并经常检查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3、实验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4、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见危险品目录)的使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实验员核实,并按规定用量交给任课教师,交接要有书面记录,用完后,剩余药品应及时交回实验员,并做好记录。 5、教师演示实验所借器材、药品,在所借时间内由所借教师确保器材、药品安全,并在当天归还,不得在教室、办公室过夜。 6、任何人在实验时不许抽烟、喝水和吃东西。 7、实验时要教育学生遵守课堂规则和各项要求,不得任意走动,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仪器、药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8、实验完毕,任课教师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清点有关危险药品,决不容许将实验器具及药品带出实验室。 9、学生实验时,要向学生讲清实验的目的、步骤、操作规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险的后果,意外事件的处理等,并建立及时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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