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xmxx/2026-00031 | 发布机构 | 平邑兴蒙学校 |
| 公开目录 | 评先树优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兴蒙学校2025—2026学年度上学期学生评优树先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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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评价和激励机制,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助人做最美的自己”育人要求和本学期学生成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育为先、五育并举,坚持面向全体、注重过程,坚持公平公正、激励成长。通过规范开展学生评优树先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追求,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增强自主管理意识、集体责任意识和全面发展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主动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育为先。把学生品德表现、行为习惯、规则意识、集体观念和责任担当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防止单纯以学业成绩代替综合表现。 (二)坚持全面评价。围绕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既看结果,也看过程和进步。 (三)坚持公开公平。评选标准、评选程序、推荐名额和评选结果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做到班级评议、教师审核、学校把关,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四)坚持激励导向。既关注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也关注在文明、守纪、环保、体育、科技、艺术、劳动等方面有明显进步和特长的学生,让不同学生都有被看见、被肯定、被激励的机会。 三、评选范围和时间 评选范围为平邑兴蒙学校2025—2026学年度上学期在校在籍学生。评选工作由德育处、少先队统筹,各年级、各班级按程序组织实施。评选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学期末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评选类别及名额 本次评优树先分为校级和班级两个层面。班级层面主要评选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少先队员、文明之星、守纪之星、环保之星、体育之星、科技之星、艺术之星、学科之星、劳动之星、十星少年等;校级层面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 1. 三好学生:每班10人。 2. 优秀班干部:每班2人,含中队长。 3. 优秀少先队员:二年级每班2人,三至六年级每班4人。 4. 文明之星、守纪之星、环保之星:每班各5人。 5. 体育之星、科技之星、艺术之星:每班各5人。 6. 学科之星: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每班各5人,道德与法治、科学等常识学科每班各5人。 7. 劳动之星:每班5人。 8. 十星少年:每班5人。 9. 校优秀学生干部:全校15人,原则上从大队委成员和校级学生干部中产生,由德育处、少先队结合日常履职情况组织评选。 以上名额为原则性安排。确因班级人数、年级特点或评选对象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由年级组提出意见,经德育处审核后确定。 五、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学校和班集体,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具有良好的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和集体观念。 (三)学习态度端正,能够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实践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五)本学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存在欺凌、严重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形,或在安全、诚信、纪律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原则上不参加评优。 六、各类荣誉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品德表现好、学习习惯好、身心发展好。热爱学校和集体,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学习态度认真,能够较好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美育、劳动和班级活动,综合表现较为突出。 (二)优秀班干部 能够认真履行班级岗位职责,主动服务同学,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在班级活动、纪律维护、卫生劳动、文明创建等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优秀少先队员 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能够佩戴红领巾、遵守队章要求;在文明礼仪、学习生活、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在同学中发挥榜样作用。 (四)文明之星 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仪表整洁、乐于助人,能够主动维护班级和校园公共秩序,在文明校园创建中表现突出。 (五)守纪之星 遵守课堂、课间、路队、就餐、集会等各项纪律要求,能够自觉约束行为,提醒和帮助同学共同维护良好秩序。 (六)环保之星 爱护校园环境,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参加班级卫生、校园保洁、节约资源、垃圾分类等活动,在“弯腰捡起”等日常行动中表现较好。 (七)体育之星、科技之星、艺术之星 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体育、科技、艺术类活动或竞赛,在相关领域有兴趣、有特长、有进步,能够为班级或学校争得荣誉,或在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八)学科之星 在相应学科学习中态度认真、基础扎实、进步明显或表现突出,能够主动思考、积极表达、乐于分享,具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和学科素养。 (九)劳动之星 积极参加家庭劳动、校园劳动和社会劳动实践,能够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珍惜劳动成果,具有较强的劳动意识和责任意识。 (十)十星少年 依据学校十星少年评价办法,从学生品德、学习、纪律、文明、劳动、体育、艺术、科技、环保、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推荐综合表现突出、发展较为全面的学生。 (十一)校优秀学生干部 从大队委成员和校级学生干部中择优评选。参评学生应热爱学校,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升旗仪式、少先队活动、学生自治管理、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和品行均能起到示范作用。 七、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德育处、少先队发布评选通知,各班级组织学生学习评选条件和程序,明确评优树先的目的、类别和要求。 (二)班级推荐。班主任组织学生自荐、同伴推荐和民主评议,并充分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简单以考试成绩确定评优对象。 (三)班级初审。班主任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学习态度、活动参与、纪律情况、劳动实践、集体贡献等进行综合审核,形成班级拟推荐名单。 (四)年级复核。年级组对各班推荐名单、名额使用和评选程序进行复核,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条件不符、程序不规范、名额超限等情况。 (五)学校审定。德育处、少先队对年级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德育处、少先队依据日常履职情况统一组织评选。 (六)公示反馈。评选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德育处会同年级、班级进行核实处理。 (七)表彰归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进行表彰,并将评选材料、名单、公示情况等整理归档。 八、材料报送要求 各班主任要按学校统一格式填写在线表格,准确录入学生姓名、班级、评优类别等信息,做到项目完整、文字规范、名单准确。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内容要严格控制公开范围,不得公开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敏感信息。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评优树先是学生综合评价和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年级、各班级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教育过程,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荣誉、认识自我、学习先进。 (二)严格标准。各班级要对照条件认真评选,防止轮流照顾、平均分配、只看成绩、只看奖项等现象,确保推荐对象经得起师生检验。 (三)规范程序。评选过程要有记录、有审核、有公示、有反馈,做到程序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加强监督。对弄虚作假、材料失实、程序不规范的,一经核实,取消相关评优资格,并视情况重新组织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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