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dssyxx3/2026-00021 发布机构 平邑县第三实验小学
公开目录 评先树优 发布日期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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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邑县第三实验小学学生评优树先实施方案
平邑县第三实验小学学生评优树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学校德育工作目标,通过评优树先活动,树立学生身边的榜样,激励全体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体现学校“惟一·唯美”的办学理念和“助人做最美自己”的校训,实现“办最美的学校,做最美的教师,育最美的学生”的办学愿景。

二、评选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标准、流程、结果全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参与机会,评选过程和结果接受全体师生及家长监督。

  2. 全面发展与个性突出相结合:既关注学生在品德、学习、体育、艺术、劳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也鼓励在某一领域有突出特长的学生脱颖而出。

  3. 民主参与:充分发挥学生、教师、家长的作用,采用学生自评、互评、小组评议、教师推荐、家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评选结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认可度。

  4. 激励为主: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激励学生发现自身优点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积极向上、不断进步。

  5. 一票否决: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且处于处分期内的,或存在欺凌他人、不遵守校规校纪等行为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三、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校级评选项目

荣誉类别评选标准名额参考




三好学生

1.品德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业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班级人数的10%

优秀班干部

1.责任心强:认真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积极协助老师管理班级事务;

2.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开展班级活动;

3.服务意识: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以身作则:在学习、纪律、行为习惯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每班1-2名

优秀少先队员

1.思想品德好,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

2.组织观念强,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自觉参加各项文娱体育活动。

每班2名

文明少年(文明礼仪之星)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止文明;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孝敬父母,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每班1-2名

学习标兵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2.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

3.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

每班2名

进步之星

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或学习成绩方面有明显进步,或在某一方面有显著提高。

每班1-2名

艺术之星

在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在各级比赛中获奖。

每班1名

劳动小能手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劳动活动,在家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

每班1名

新时代好少年

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每班1名

(二)省、市、县级评选项目

根据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通知精神,县级评优项目包括:县级优秀学生、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县级优秀班集体。

1. 县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

  • 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 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2. 县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 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 热心社会工作,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 学校在籍且在校就读学生干部,在班委会或少先队组织中担任职务,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

3. 县级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

  • 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 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 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荣获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评选。

四、评选范围

  1. 校级评优面向全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2. 县级优秀学生面向小学各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3. 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须在班委会或少先队组织中担任职务,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

  4. 县级优秀班集体面向全校所有行政班级。

五、评选程序

(一)校级评优评选流程

1. 组织发动阶段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评选方案,并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学生宣传评选意义、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评选活动。

2. 班级初评

班级在班主任的组织与指导下进行评选。首先在学生中开展对评选意义、评选条件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通过学生自荐、民主投票、任课教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候选人。班级评选小组由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组成,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竞选。

3. 年级组审核

各年级组对班级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拟评为各类荣誉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学校评议

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年级组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存档备查。

5. 校级公示

依据投票结果,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表彰。

6. 表彰

评选结果在学校升旗仪式上及时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校宣传橱窗宣传表扬。评优情况记入学生个人评价管理档案。

(二)县级评优推荐流程

  1. 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根据县级评选政策和学校实际制定详细评选方案,并进行组织发动。

  2. 参评学生通过现场自我陈述、展示、答辩等方式参与班级评选,评选过程吸收班级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意见,并组织家长代表进行监督,确定推荐人选。

  3. 学校评选委员会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评议。

  4. 校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5. 按要求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六、时间安排

阶段时间主要内容

每学期第13-14周

学校评议




宣传发动

每学期第10-12周

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班级初评

班级民主评选、确定候选人


年级审核

每学期第15周

年级组审核、公示

每学期第16周

学校评选委员会审定


校级公示

每学期第16-17周

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表彰总结

期末总结大会

颁发荣誉证书、宣传表彰

七、组织领导

为保障学生评优树先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学生评优树先工作领导小组:

  • 组 长:校长

  • 副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教导主任

  • 成 员:政教处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选方案、组织实施评选、监督评选过程、审定评选结果,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八、材料上报要求

(一)班级上报材料:

  • 班级评选小组名单

  • 学生事迹材料

  • 学生竞选照片(不少于2张)

  • 班级投票照片1张、唱票照片1张

  • 班级公示照片1张

(二)年级组上报材料:

  • 年级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 候选人个人材料及佐证材料

(三)县级评优上报材料:

  • 《优秀学生申报汇总表》

  • 《优秀学生申报表》

  • 《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 《优秀班集体汇总表》《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 优秀人选和班级的公示材料及照片

九、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学生评优树先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评选,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

  2. 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全过程,确保评选结果公正。

  3. 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附则

  1. 本方案由学校学生评优树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上级教育部门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争议,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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