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学校德育工作目标,通过评优树先活动,树立学生身边的榜样,激励全体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体现学校“惟一·唯美”的办学理念和“助人做最美自己”的校训,实现“办最美的学校,做最美的教师,育最美的学生”的办学愿景。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标准、流程、结果全程公开透明,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参与机会,评选过程和结果接受全体师生及家长监督。
全面发展与个性突出相结合:既关注学生在品德、学习、体育、艺术、劳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也鼓励在某一领域有突出特长的学生脱颖而出。
民主参与:充分发挥学生、教师、家长的作用,采用学生自评、互评、小组评议、教师推荐、家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评选结果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认可度。
激励为主: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激励学生发现自身优点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积极向上、不断进步。
一票否决: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且处于处分期内的,或存在欺凌他人、不遵守校规校纪等行为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三、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校级评选项目
荣誉类别评选标准名额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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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 | 1.品德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业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 班级人数的10% |
优秀班干部 | 1.责任心强:认真完成老师交给的任务,积极协助老师管理班级事务; 2.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开展班级活动; 3.服务意识: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以身作则:在学习、纪律、行为习惯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 每班1-2名 |
优秀少先队员 | 1.思想品德好,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 2.组织观念强,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自觉参加各项文娱体育活动。 | 每班2名 |
文明少年(文明礼仪之星) |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止文明;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孝敬父母,受到师生一致好评。 | 每班1-2名 |
学习标兵 |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异; 2.掌握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 3.学习上能主动帮助其他同学。 | 每班2名 |
进步之星 | 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或学习成绩方面有明显进步,或在某一方面有显著提高。 | 每班1-2名 |
艺术之星 | 在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在各级比赛中获奖。 | 每班1名 |
劳动小能手 |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劳动活动,在家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 | 每班1名 |
新时代好少年 | 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 每班1名 |
(二)省、市、县级评选项目
根据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通知精神,县级评优项目包括:县级优秀学生、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县级优秀班集体。
1. 县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
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2. 县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3. 县级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
四、评选范围
校级评优面向全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县级优秀学生面向小学各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须在班委会或少先队组织中担任职务,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
县级优秀班集体面向全校所有行政班级。
五、评选程序
(一)校级评优评选流程
1. 组织发动阶段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评选方案,并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会议等形式向全体学生宣传评选意义、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评选活动。
2. 班级初评
班级在班主任的组织与指导下进行评选。首先在学生中开展对评选意义、评选条件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认识,端正态度。通过学生自荐、民主投票、任课教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候选人。班级评选小组由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组成,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公开竞选。
3. 年级组审核
各年级组对班级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拟评为各类荣誉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学校评议
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年级组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存档备查。
5. 校级公示
依据投票结果,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表彰。
6. 表彰
评选结果在学校升旗仪式上及时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校宣传橱窗宣传表扬。评优情况记入学生个人评价管理档案。
(二)县级评优推荐流程
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根据县级评选政策和学校实际制定详细评选方案,并进行组织发动。
参评学生通过现场自我陈述、展示、答辩等方式参与班级评选,评选过程吸收班级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意见,并组织家长代表进行监督,确定推荐人选。
学校评选委员会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评议。
校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分配名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按要求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六、时间安排
阶段时间主要内容
每学期第13-14周
学校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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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发动 | 每学期第10-12周 | 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
班级初评 | 班级民主评选、确定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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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审核 | 每学期第15周 | 年级组审核、公示 |
每学期第16周 | 学校评选委员会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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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公示 | 每学期第16-17周 | 校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
表彰总结 | 期末总结大会 | 颁发荣誉证书、宣传表彰 |
七、组织领导
为保障学生评优树先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学生评优树先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选方案、组织实施评选、监督评选过程、审定评选结果,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八、材料上报要求
(一)班级上报材料:
班级评选小组名单
学生事迹材料
学生竞选照片(不少于2张)
班级投票照片1张、唱票照片1张
班级公示照片1张
(二)年级组上报材料:
年级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候选人个人材料及佐证材料
(三)县级评优上报材料:
《优秀学生申报汇总表》
《优秀学生申报表》
《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优秀班集体汇总表》《优秀班集体申报表》
优秀人选和班级的公示材料及照片
九、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学生评优树先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评选,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
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全过程,确保评选结果公正。
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附则
本方案由学校学生评优树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上级教育部门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在评选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争议,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