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whlcjzx/2026-0003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文化路初级中学 |
| 公开目录 | 学生资助 | 发布日期 | 2026-04-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文化路初级中学2026年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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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资助相关规定和程序转发给您,望您认真阅读,正确领会,若您的学生符合条件,请您按照要求申请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资助标准: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二、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新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申请,由学生或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逐级审核公示。经学校(幼儿园)认定、评议、审核、公示后,报县教体局审定。 3.资助资金发放。生活补助金按照学期每年5月31日前(春季学期)、11月30日前(秋季学期)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诚恳希望每位家长同志支持、配合学校工作。在学生填写申请时,要如实填报有关信息,谢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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