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desyxx/2026-0002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第二实验小学 |
| 公开目录 | 学生资助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第二实验小学资助申请指南 |
|
|
|
一、了解资助政策 1.明确资助项目,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免费教科书等。 2.知晓资助对象范围,通常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还有因突发状况致贫家庭的学生等。 3.清楚资助标准,如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不同。 二、准备申请材料 1. 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如实填报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 个人申请:一般在秋季学期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2.学校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排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核班级评议结果,确定认定名单及类型。 3.结果公示:学校将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4.建档备案:学校根据认定结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资助发放 学校统计受助学生监护人银行卡,资助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监护人银行卡中。学生监护人及时查收,如有未收到情况及时上报县资助办公室,学校要确保每个受助学生资金到位。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