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sysyxx/2026-0002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思源实验学校 |
| 公开目录 | 学生资助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思源实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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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重点保障:脱贫/监测对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 。 二、资助申请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或金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申请资助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生活补助申请,并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后,评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拟确定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若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教体局资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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