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dwsyxx/2024-000001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 |
| 公开目录 | 学生资助 | 发布日期 | 2024-05-2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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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好,做到“精准资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如下方案。 成立学生资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组 长:宋士昌 副组长:孙伟强 张翠 胡勇 成员:李翠萍 沈洪蔚 蒋尚邑 组长对学校资助工作负首责,协调资助各方面工作。成员负责具体工作,职责包括: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动态;掌握学校贫困生状况;按照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分配资助指标;受理学生申请、社会咨询以及来访;初步审定资助对象;管理和发放资助款物;对学生开展感恩教育;协助开展社会性捐赠;建立健全资助工作档案;其它相关工作。 一、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组长:胡勇 副组长:李翠萍 成员:沈洪蔚 蒋尚邑 王玉星 张作冲 李亚茹 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成员:三名学生代表 班主任 成立贫困认证评议工作小组 组长:李翠萍 成员:沈洪蔚 蒋尚邑 王玉星 张作冲 李亚茹 李国琨 赵吉丽 谢国芳 邱春玲 孙申英 咸维清 二、认定等级 各班级根据本班实际情况按特别困难、一般困难分类,做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 (一)认定标准 1.困难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简称“一般困难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简称“特困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低保家庭学生(学生需和低保人在一个户口本上)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6)孤儿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8)重点困境儿童 (9)烈士子女 (10)低保边缘家庭 3.一般困难生的认定标准: (1)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2)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3)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4)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认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以下程序: (一)调查摸底。先由班级认定,通过班主任家访等途径全面了解和收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按类别、分层次进行汇总,形成贫困生信息库;对学生家庭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准确掌握学生家庭动态。认定学生填写《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申请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记录表》、《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明细统计表》。再进行年级认定,认定汇总、审核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上报学校资助办公室。 (二)评审。学校组织资助小组根据资助条件和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逐一审选,初步拟定资助对象,评审小组名单上墙公布,并存档备查。 (三)公示。对通过评审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调整。 (四)上报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上级资助部门。 (五)发放资助资金。 四、加强资助宣传和教育工作。 (一)是宣传好资助政策。学校对资助政策、资助条件、资助标准、资助名额、评定程序、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政策,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宣传好资助典型。对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的助学善举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对学校开展资助工作的好做法进行及时的总结推广,营造捐资助学的和谐氛围,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 五、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规范资助行为。 (一)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工作制度或实施细则。制订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制度;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制度;资助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二)落实资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每学年组织一次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资助对象。学年中途资助对象转出的,学校按程序评选新的资助对象替换。对受资助后生活铺张浪费、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取消受助资格。 (三)规范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切实做好发放工作,收集相关档案进行归类整理。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 2024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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