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xmxx/2026-001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兴蒙学校 |
| 公开目录 | 评先树优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兴蒙推荐评选2024-2025学年度县电化教学和实验教学先进个人、教学质量奖方案(讨论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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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及评选人数 参评电教系列应是在电化教育教学和教育信息化大赛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专职或兼职教师;参评实验系列的应是在实验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专职或兼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以“四有”好教师为标准,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2024-2025学年度在职在岗的教学人员,必须是平邑县教职工综合评估管理系统信息库中的人员,能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全学年因私请假不超过30天。 3.满足本学段合格学历和教师任职资格。 4.遵纪守法。无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摊派教辅资料、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和其它教学违规行为。 5.教学扎实认真,教学成绩突出,并且综合评估在ABC档次内。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获得电教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县级以上获奖证书的教师;优先推荐获得仪器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县级以上获奖证书的教师。 7.本年度获得过奖励的同级别的不再受奖,可参评更高级评选;上一年度获得过奖励的,同类不再重复受奖。以上几项奖励,一人不能重复申报,只能报一项。本年度在受到上级处分,仍在处分期的人员不能参评。 8.为保证在市县竞争力,凡评上电教、实验的奖项的教师不再参与其他评选。 三、评选办法: 1、2024-2025学年度教学综合评估等级为C级以上(含C级);评价等级有D、E者不得参加评比活动。 2、根据业务证件综合得分确定推荐人选,如分数相同,按综合评估成绩高低确定推荐人选。 四、工作要求 1.成立推荐评选工作小组,按照推荐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评选工作要透明,要将县教体局评选通知和评选条件告知全体教师。评选过程要客观公正,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要将评选通知、条件、公示等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告知每一位教师。 2.电教系列证件必须有电教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县级以上获奖证书;实验教学系列证件必须有仪器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县级以上获奖证书(实验优质课、实验教学说课、实验精品课遴选、自制教具评选、实验教学能力大赛、实验教学先进个人、县实验教学质量奖)。 3.证件有效期为2024年9月-2025年8月。个人材料,一人一个档案袋,赋分表自评后贴封皮一份,装袋一份,证件须原件复印件各一份,9月5日上午10点前交给教学服务中心付青老师处。 4.参与实验、电教讲评评选的最终成绩:个人评估成绩占50%,证件分50%,两项合计为最终得分。
五、评选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善红 成 员:唐功伟 孔祥友 马政霞 程 慧 2.工作小组 组 长:程慧 成 员:邢云峰 孙佑廷 邵明哲 蔡 胤 周广金 付 青 武卫庆 高玉玲 六、证件赋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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