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xmxx/2026-001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兴蒙学校 |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兴蒙学校2025年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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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临教函[2025]33号)要求,结合我县2025年平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 2025年平邑兴蒙学校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家长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辖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一年级招生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大局。特成立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善红 孔祥友 副组长:唐功伟 马政霞 程慧 成 员:邢云峰 孙佑廷 邵明哲 蔡胤 周广金 高艳 孙德强 张翔 张彬 张玲 梁涛 三、责任与分工 (一)材料审查组: 组长:蔡胤 成员:周广金 张翔 张彬 高艳 负责:对上交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二)审核组 组长:邵明哲 成员:姚福丽 孙德强 张玲 负责:平台系统信息审核工作。 (三)安全引导组 组长:梁涛 成员:王见 保安2名 负责:组织家长有序进入学校,指导家长提前填写相关信息。 (四)宣传组 组长:邢云峰 成员:许芳斌 负责:做好预判,防止舆情。 (五)后勤组: 组长:孙佑廷 成员:杨建芳 李兴民 齐敬峰 负责:提供招生所需档案袋、中性笔、胶棒、水、电脑、桌子等物品。 四、招生任务目标 一年级招收服务区内适龄儿童(2025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 五、招生计划和班额 2025年秋季各校计划招生班数:兴蒙学校8个班。 六、招生范围
七、招生办法和流程 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相关工作要求,实行“一网通办”,涉及网上“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反馈结果”等工作,通过“平邑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平台与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连通,进行房产、户籍、年龄、监护人、学籍、务工、经商、纳税等信息的网上验证。 (1)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信息采集报名方式 ①“爱山东”APP登录: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爱山东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依次点击【生活服务】→【学】→【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临沂市】【平邑县】,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相应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 (2)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招生流程:
第二批次招生流程:
(3)信息审核 8月17日-20日,学校对第一批次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校验。 8月22日-24日,学校对第二批次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校验。 (4)审核反馈 8月22日-23日,第一批次提材料的家长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8月25日-26日,第二批次提交材料的家长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未通过的,会在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 ),对反馈信息需完善修改的,家长要及时修改补充。 4.名单公示 8月26 日前,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8 月27日前,学校将入学名单报教体局基教科。 (5)其他事宜 1.自有产权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商业用房(含公寓)不作为入学房产。 2.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 3.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需经镇街人民政府批准,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4.对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督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积分办法:在平邑县城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平邑县城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连续营业月数之和积分。按月积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持续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 6.学校接收完以上适龄儿童,仍有空余学位,可接收平邑县非城区户籍的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经商的乡镇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参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执行。因学位不足,无法在片区内就读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接受调剂到调剂学校就读。 八、保障措施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 (二)保障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按照县局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因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三)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五)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省、市、县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六)保障规范转学相关工作。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县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班子成员、家委会成员和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小组,学校设立的招生服务电话,保证招生服务电话畅通,一方面做好政策解读、招生宣传工作,另一方面接受家长监督,及时处理家长反映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招生政策。学校要按照县教体局确定的就近入 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时间节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文化课考试;不得将入学工作与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挂钩;实行均衡分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学校要严格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报名、审核资格、公示、发放通知书,不得提前或拖后组织招生。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严禁乱收费。 (三)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体的作用,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信、QQ等新媒体,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 (四)强化入学责任落实。 学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五)严格落实招生责任。严防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反弹,校长是组织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省市文件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各校区招生电话 兴 蒙:4239110 13953942122
平邑兴蒙学校 2025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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