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mysycjzx/2026-0000003 发布机构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8-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临教函〔2025〕3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5年我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任务目标

初中七年级招收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率达到100%。

二、招生计划和班额

班数:16 个 班额:55人

三、招生范围

蒙阳实验初级中学招生片区为西至汉阙路,南至银花路,北至浚河路,东至宗圣路-温凉河路-滨河西路。

另外片区内东至宗圣路,西至建设路,南至温凉河路,北至浚河路内的小区社区作为蒙阳实验初级中学和实验中学的弹性片区。赛博中学朝阳路校区片区内东至汉阙路,西至板桥路,南至平成路,北至兴水河南路内的小区社区作为赛博中学朝阳路校区和蒙阳实验初级中学的弹性片区。

四、招生办法

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实行“一网通办”,涉及网上“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反馈结果”等工作,通过“平邑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平台与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连通,进行房产、户籍、年龄、监护人、学籍、务工、经商、纳税等信息的网上验证。

(一)录取办法

1.有城区户籍,监护人(或本人)必须在自有产权住宅内居住,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

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信息(如: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备案号、宅基证等)。

2.无城区户籍,监护人(或本人)必须在自有产权住宅内居住,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

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信息(如: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备案号、宅基证等)。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的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和平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信息;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连续缴纳社保信息(截至2025年7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③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信息(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

④稳定居住场所信息(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经商的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和平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信息;

②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信息(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

③合法经营场所证明信息(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二)招生流程

1.报名信息采集及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信息采集报名方式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爱山东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依次点击【生活服务】→【学】→【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临沂市】【平邑县】,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相应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

2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8月14日8:30-8月17日24:00,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监护人(或本人)有城区户籍、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或本人)无城区户籍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和优抚对象及时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第二批次:8月21日8:30-8月22日24:00,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城区内房产,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监护人无城区房产)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及时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看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将按照积分从多到少依次录取,直到学位录满。

2.信息审核

8月17日—20日,对第一批次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校验。

8月22日—24日,对第二批次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校验。

3.审核反馈

8月22日—23日,第一批次提交的家长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8月25日—26日,第二批次提交的家长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未通过的,会在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对反馈信息需完善修改的,家长要及时修改补充。

4.名单公示

8月26日前,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其他事宜

1.自有产权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商业用房(含公寓)不作为入学房产。

2.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

3.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需经镇街人民政府批准,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4.对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督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积分办法:在平邑县城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平邑县城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连续营业月数之和积分。按月积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持续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

6.学校接收完以上适龄儿童,仍有空余学位,可接收平邑县非城区户籍的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经商的乡镇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参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执行。因学位不足,无法在片区内就读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接受调剂到调剂学校就读。

五、招生联系电话及招生办公室

1.联系电话:18596217916 18596211916

2.招生办公室:综合楼二楼217室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