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sbzx/2025-0000027 发布机构 山东省平邑赛博中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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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邑赛博中学2025年秋季招生信息
平邑赛博中学2025年秋季招生信息

根据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平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平教发【2025】19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平邑赛博中学2025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任务

由县教体局统一划分的符合条件的平邑赛博中学义务教育初中学区内2025届小学毕业生,入学率达到100%。

二.招生片区:

西

仲子路(蒙山大道)

327国道(舜帝路)

327国道(黄金路)

铁路线

1.招生计划和班额

2025年秋季我校七年级计划招生32个班。

四.招生办法

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相关工作要求,实行“一网通办”,涉及网上“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反馈结果”等工作,通过“平邑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平台与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连通,进行房产、户籍、年龄、监护人、学籍、务工、经商、纳税等信息的网上验证。

五.报名方式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爱山东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依次点击【特色专区】→【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临沂市】【平邑县】,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相应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

六.工作流程

(一)第一批次招生流程

1.报名时间:8月14日8:30-8月17日24:00

2.报名条件:

监护人(或本人)有城区户籍且片区内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或本人)无城区户籍但有片区内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商业用房(含公寓)不作为入学房产;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

有城区户籍,监护人(或本人)必须在自有产权住宅内居住,需填报信息: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信息(如: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备案号、宅基证等)。

无城区户籍,监护人(或本人)必须在自有产权住宅内居住,需填报信息: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信息(如: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备案号、宅基证等)。

1.报名流程

(1)有城区户籍,监护人(或本人)必须在自有产权住宅内居住,需填报信息: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信息(如: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备案号、宅基证等)。

注意:有片区户籍和有片区大产权房的,网上报名即可,到校交材料;

有片区小产权房有片区户籍的网上报名即可,到校交材料;

(2)无城区户籍,监护人(或本人)必须在自有产权住宅内居住,需填报信息: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信息(如: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备案号、宅基证等)。

注意:有片区小产权房,无片区户籍的登录“入学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同时需将以下纸质材料,于8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交到平邑赛博中学学校材料收交处(南教学楼一楼):房屋购买合同(购房协议)、交易单据及银行流水等房屋证明材料,户口本、医学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关系证明,水电物业燃气等近半年的缴费单据原件。(以上材料带好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审核后带回,材料不全不予办理)

备注:小产权房,对于监护人上报的小产权房材料要与城区小产权房信息库进行对比审核,情况属实按文件要求依次录取;小产权房采用“学位锁定制”,是指从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入学提供的自有产权开始计算,初中3年以内招生学校只为片区内同一小产权房产的同一户口簿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学位。

4.审核反馈:8月22日—23日家长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对反馈信息需完善修改的,家长要及时修改补充。

5.名单公示:8月26日在学校门口公示

(二)第二批次招生流程

1.报名时间:8月21日8:30-8月22日24:00

2.报名条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招生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城区内房产,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监护人无城区房产)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及时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看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积分从多到少依次录取,直到学位录满

3.报名流程

在手机下载“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后选择相应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注意:不再到学校提报纸质材料。

(1)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的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和平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信息;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连续缴纳社保信息(截止到 2025年 7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③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信息(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

④稳定居住场所信息(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经商的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和平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信息;

②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信息(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

③合法经营场所证明信息:必须有本人正在经营的商铺,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注意: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后,于8月21日至8月22到平邑赛博中学学校材料收交处(南教学楼一楼),材料包含: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和平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信息;②务工信息(父母双方或一方连续缴纳社保信息(截至2025年7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信息(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稳定居住场所信息(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或经营信息(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信息(2024年7月31日前办理);合法经营场所证明信息(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原件复印件,审核后原件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

4.审核反馈:8月25日—26日家长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对反馈信息需完善修改的,家长要及时修改补充。

5.名单公示:8月26日前在平邑赛博中学门口公示。

七.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准备原件和复印件,材料要放在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要填写清楚材料内容和件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上交时要当面核对。因信息填报错误或经落实信息不真实而影响学生正常入学的,责任自负。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取,在报名材料中弄虚作假不予录取。

(二)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八.其他事宜

(一)自有产权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商业用房(含公寓)不作为入学房产。

(二)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

(三)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需经镇街人民政府批准,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四)对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五)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积分办法:在平邑县城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平邑县城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连续营业月数之和积分。按月积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持续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

招生入学服务电话:0539-4288003 18369416044

山东省平邑赛博中学

2025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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