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mysycjzx/2024-0000038 发布机构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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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招生信息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招生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函〔2024〕3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4年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范围

蒙阳实验初级中学片区内东至宗圣路,西至建设路,南至温凉河路,北至浚河路内的小区社区作为蒙阳实验初级中学和实验中学的弹性片区。

二、招生计划

七年级计划招生16个班

三、招生办法

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实行“一网通办”,涉及网上“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反馈结果”等工作,通过“平邑县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平台与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连通,进行房产、户籍、年龄、监护人、学籍、务工、经商、纳税等信息的网上验证。

四、录取办法

1、有城区户籍,监护人(或本人)必须在自有产权住宅内居住,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

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信息(如: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备案号、宅基证等)。

2、无城区户籍,监护人(或本人)必须在自有产权住宅内居住,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

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信息(如: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备案号、宅基证等)。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的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和平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信息;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连续缴纳社保信息(截至2024年7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③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信息(2023年7月31日前办理);

④稳定居住场所信息(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经商的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和平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信息;

②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信息(2023年7月31日前办理);

③合法经营场所证明信息(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五、招生流程

1.报名信息采集及时间安排

手机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爱山东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依次点击【特色专区】→【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选择【临沂市】【平邑县】,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相应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

第一批次:8月14日8:30-8月17日24:00,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监护人(或本人)有城区户籍、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或本人)无城区户籍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和优抚对象及时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备注:1. 大产权房产无需到学校提报纸质材料。

2.非大产权房产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房产购买合同(购房协议)③交易单据及银行流水等④水电物业燃气票据(近半年)⑤结婚证⑥医学出生证明等。请持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交到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办公楼一楼,请家长备齐所需材料后再到校提交。

第二批次:8月21日8:30-8月22日24:00,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城区内房产,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监护人无城区房产)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及时登录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看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将按照积分从多到少依次录取,直到学位录满。

2.信息审核

8月17日—20日,对第一批次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校验。

8月22日—24日,对第二批次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校验。

3.审核反馈

8月22日—23日,第一批次提交的家长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8月25日—26日,第二批次提交的家长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未通过的,会在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对反馈信息需完善修改的,家长要及时修改补充。

4.名单公示

8月26日前,各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宜

1.自有产权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商业用房(含公寓)不作为入学房产。

2.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

3.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需经镇街人民政府批准,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4.对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督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积分办法:在平邑县城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平邑县城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连续营业月数之和积分。按月积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持续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

6.学校接收完以上适龄儿童,仍有空余学位,可接收平邑县非城区户籍的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经商的乡镇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参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执行。因学位不足,无法在片区内就读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接受调剂到调剂学校就读。

七、招生咨询电话:15666151148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审核工作小组、招生纪检小组、招生后勤保障小组。学校设立招生服务电话,保证招生服务电话畅通,一方面做好政策解读、招生宣传工作,另一方面接受家长监督,及时处理家长反映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招生秩序。学校按照县教体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时间节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文化课考试;不得将入学工作与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挂钩;实行均衡分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各学校要严格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报名、审核资格、公示、发放通知书,不得提前或拖后组织招生。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严禁乱收费。

(三)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将招生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把握。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

(四)强化控辍保学。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入学通知书和复学通知书制度,对新发(疑似)辍学学生及时记入控辍保学台账,即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等工作。学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

(五)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违规招生,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推进阳光招生。学校校长是组织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入学工作。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招生审核和材料把关工作,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特别对小产权房、拆迁还建房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建立法定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附件1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

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振华

副组长:李 新 张现合 王甲振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

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小组

组 长:李 新

成 员:金 永 吴玮韦 田 凯 庞朝水 刘 彧

王 悦 林 辉 宋翎嘉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

2024年招生入学纪检小组

组 长:王甲振

成 员:苗 锋 尹栋梁

平邑县蒙阳实验初级中学

2024年招生入学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张现合

成 员:赵 辉 关文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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