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dwsyxx/2024-000004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 |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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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平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平教发【2024】2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1.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入学率达到100%。 2.听力、视力残疾儿童分别入县特校和市盲校就读,其他符合片区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入学率达到96%以上。 3.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就读。 二、招生计划 2024年秋季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10个班。 三、招生范围
四、招生程序 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相关工作要求,实行“一网通办”。 第一批次招生流程
第二批次招生流程
五、咨询电话 18265967048/19553919578 六、救济途径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二)保障困难学生入学。按照市局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学。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五)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省、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持平邑县“企业家礼遇卡”和符合条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平邑县第五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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