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dssyxx4/2022-000001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第四实验小学 |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第四实验小学202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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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平邑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2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辖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一年级招生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大局。特成立第四实验小学及财源校区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守涛 成员:马 勤 彭雪峰 王晓丽 李 超 左亚蕊孙丽红 工作小组分工: 组长:马勤 主校区:彭雪峰王晓丽 财源校区:马勤李超 网上审核小组: 主管理员:孙丽红 管理员:左亚蕊马艳高红巧高冲 万德梅孙敏敏宋健 材料审核小组: 组长:高希英张 彪 成员:王磊蔺如亮彭飞谢春梅邢志平 陈娇娇 三、招生任务和目标 一年级招收服务区内适龄儿童(2022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 四、招生计划和班额 根据我县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我校办学规模,今年一年级计划主校区招收12个班,财源校区4个班。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五、招生范围
六、招生办法 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实行“一网通办”,涉及到网上“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反馈结果”等工作,通过“平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平台与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连通,进行房产、户籍、年龄、监护人、学籍、务工、经商、纳税等信息的网上自动验证。 (一)录取办法 1、录取条件及准备的相关材料 (1)有城区户籍,监护人(或本人)必须在自有产权住宅内居住,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信息(如: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备案号、宅基证及有关居住证明等)。 (2)无城区户籍,监护人(或本人)必须在自有产权住宅内居住,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信息(如: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备案号、宅基证及有关居住证明等)。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的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和平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信息;②父母双方或一方连续缴纳社保信息(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③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信息(2021年7月31日前办理) ;④稳定居住场所信息(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在县城经商的需填报信息: ①家庭户籍信息和平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信息;②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信息(2021年7月31日前办理) ;③合法经营场所证明信息(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二)招生流程 1、报名信息采集 方式一: 家长用手机在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APP→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一→点击首页“义务教育招生服务”→选择“临沂市平邑县”-→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相应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 方式二: 家长用手机在应用商店搜索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 +适龄儿童监护人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点击首页“义务教育”进入“临沂市义务教育易入学系统”一→选择“平邑县”→点击“进入平台”,选择相应报名窗口完成信息采集。 2、家长网上报名 第一批次: 8月12日8:30-8月15日24:00,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监护人(或本人)有城区户籍、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或本人)无城区户籍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和优抚对象及时登录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第二批次: 8月19日8:30-8月20日24:00,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城区内房产,且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及时登录平台,查看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将按照积分从多到少依次录取,直到学位录满。 3、信息审核 8月16日-19日,学校对第一批次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校验。 8月21日-22日,学校对第二批次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校验。 4、审核反馈 8月20日-21日,第一批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家长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8月23日-24日,第二批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家长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未通过的,会在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发送至注册的手机号码),对反馈信息需完善修改的,家长要及时修改补充。 5、名单公示 8月25日前,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和类型。 (三)其他事宜 1.自有产权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装、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商业用房(含公寓)2022年起不再作为入学房产。 2.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 3.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需经镇街人民政府批准,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4.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积分办法:在平邑县城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数纳月数之和积分;在平邑县城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连续营业月数之和积分。按月积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持续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日 5.学校接收完以上适龄儿童,仍有空余学位,可接收平邑县非城区户籍的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经商的乡镇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参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执行。因学位不足,无法在片区内就读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接受调剂,到调剂学校就读。 七、保障措施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 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 (二)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按照县局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 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 好建档立卡贫因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三)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四)特殊群体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工作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省、市相关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班子成员、家委会成员和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小组,学校设立的招生服务电话,保证招生服务电话畅通,一方面做好政策解读、招生宣传工作,另一方面接受家长监督,及时处理家长反映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招生政策。学校要按照县教体局确定的就近入 学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时间节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文化课考试;不得将入学工作与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挂钩;实行均衡分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学校要严格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报名、审核资格、公示、发放通知书,不得提前或拖后组织招生。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 严禁乱收费。 (三)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体的作用,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信、QQ等新媒体,持续宣传招生入学政策。 (四)强化入学责任落实。 学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五)严格落实招生责任。严防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反 弹,校长是组织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入学工作。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省市文件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平邑县第四实验小学 2022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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