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xmxx/2026-00092 | 发布机构 | 平邑兴蒙学校 |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兴蒙学校少先队工作职责 |
|
|
|
为规范少先队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筑牢育人根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职责。 一、校少工委职责 1、开展思想引领,落实党团队育人衔接,培育队员光荣感。 2、健全队组织,规范入队、建队等仪式,管理队务物资。 3、组织各类主题活动、志愿服务,抓好校园常规管理。 4、维护宣传阵地,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任务。 二、大队辅导员职责 1、统筹少先队工作,制定计划、督查落实、总结上报。 2、培训队干部及中队辅导员,指导开展队活动。 3、维护队员权益,协调资源,助力队员全面发展。 三、大队委职责 1、大队长/副大队长:统筹大队日常,主持活动,督查常规。 2、组织委员:负责队组织建设、奖章评选、队籍管理。 3、宣传委员:管理宣传阵地,宣传队动态、好人好事。 4、学习/文体/劳动委员:分别负责学风、文体、卫生劳动相关工作。 四、中队及中队干部职责 1、落实大队部署,开展中队主题活动,抓好班级队务常规。 2、中队长统筹中队工作,中队委员分工落实,做好上传下达。 五、小队长职责 1、带领小队队员遵守纪律、佩戴红领巾,积极参与各类活动。 2、做好小队考勤、互助工作,反馈队员意见。 六、全体少先队员职责 1、听党话、跟党走,遵守队章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规范佩戴红领巾,积极参与队活动,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