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xmxx/2026-00042 | 发布机构 | 平邑兴蒙学校 |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6-04-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兴蒙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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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形成以身垂范、敬业爱生、严谨善导、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进程,切实打造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为依据,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一)重在规范、教育为主。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重在规范、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要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三)奖优罚劣、促进提升。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对象 全校教职工。 四、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 (一)加分项目 (在教师综合评估师德项目中加分,实分最高为2分,) 1.个人师德事迹突出,获得表彰的,如:道德模范、师德标兵、最美教师、平邑好人等由学校层层推荐所取得的荣誉。校级加0.5分、县级加1分、市级及以上加2分。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事迹突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参考相关荣誉证件或权威新闻媒体的报道,校级加0.5分、县级加1分、市级及以上加2分。 (二)有下列禁止行为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参与破坏祖国统一、社会主义制度等反动活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及刑事处罚的。恶意攻击、诋毁污蔑、故意捏造散播谣言等给学校和谐稳定和教师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参与非法组织、集体上访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3.查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情节严重,给学校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查实有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有偿办班等有关行为的。 4.查实有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学习用品和教辅资料的。 5.查实有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家长宴请以及有违规收费,以教谋私行为的。 6.参与赌博、嫖娼、聚众斗殴、邪教组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生活作风不检点,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行为的。 7.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以及存在安全隐患,不履行教育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8.擅自停课,脱离工作岗位的;工作时间饮酒,酒后上课的。 9.出现性侵学生行为的。 (三)扣分项目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发现或查实一次扣5分。 2.因主观原因教育、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每项(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3.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因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敷衍塞责,不认真工作,造成比较恶劣影响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5.通过网络、短信、微信等形式,散布不当言论,传播谣言,对学校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6.上课期间随意接打电话、玩手机;工作期间穿拖鞋、背心、着装过于裸露或着装不得体的;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如打麻将、打牌、炒股、玩游戏、看电影、QQ聊天、网上购物等,每次扣5分。 7.教师应定期家访,并经常与家长联系,做好家访记录。未达到家访规定要求或无记录或家访过程中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8.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活动,缺一次扣5分。 9.学校是禁烟单位,如在教学区内或其他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的,发现一次扣5分。 备注:所有扣分项目,由学校师德评审小组评定认定。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师德师风考核采取日常动态考核与学期末考核相结合进行。考核以学期为单位采取加分扣分方式进行。 日常动态考核与学期末考核在教师师德考核分值中,所占比值为50%:50%。 (一)日常动态考核 日常动态考核由学校根据“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进行检查、核实并及时记录,同时告知当事人,学校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情况,每月定期通报一次。日常动态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个人所得分在学期末折合后,即为个人师德动态考核得分。 (二)学期末考核 学期末考核采取自评、教职工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基础分为100分,其中教师自评、教职工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所占比值为10%:20%:10%:60%。 1.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科室管理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不得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2.教师自评。 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平邑兴蒙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进行自我评议。 3.教职工民主评议。 由年级组或教研组进行民主评议。 4.服务对象评议。 组织学生、家长代表等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考核小组随机抽取任教班级家长,通过电话调查问卷的形式对任教教师进行评议,根据家长对具体问题的满意度进行对考核教师进行赋分。 5.考核小组评议:由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6.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本人自评、教职工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反馈的情况,在考核小组查实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动态考核结果,对每个教师作出综合客观评价。 7.日常动态考核+学期末考核评价时+加分=教师个人的师德分。 8.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核结束后,须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在《平邑兴蒙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签名,存入学校教师个人档案。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基本标准为:优秀,考评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考评总分为70-89分;基本合格,考评总分为60-69分;不合格,考评总分低于60分。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10+2权重计入教师年度综合评价指标,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师风考核必须是优秀。 (二)凡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最美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等的教师,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平邑兴蒙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鉴定表》,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必须合格及以上。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其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各类先进评比时予以一票否决,并在次年岗位聘任中予以降低一岗聘用,同时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 (五)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聘任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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