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dssyxx4/2024-0000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第四实验小学 |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第四实验小学规章制度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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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第四实验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一)德育工作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领导的小组,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德育工作。 2、组建以班主任、少先队、思品课教师为骨干力量的德育工作队伍,在校长负责的管理体制下开 展工作。学校的全体教师职工都是德育工作者。 3、德育处确定学校德育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督导和评估,组 织好升国旗、时事教育等德育工作日常性工作,抓好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组建德育档案。 4、协助校长大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建立教师职业道德培训制度,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 业道德规范》。 5、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好学生校内外德育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实习、军事培训、 公益劳动、社区服务、科技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加强德育科学研究,经常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组织必要的参观学习,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运 用现代教育手段,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申报德育科研课题,积极参与德育教研活动,以科研为先 导,提高德育的实效性、针对性、主动性。 7、积极组织校园文化建设,注重环境育人和服务育人,建设动态(常换常新)的“德育园地”和有 感召力的“提醒语”(名人名言等)。负责校报校刊工作,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8、指导学科教学渗透德育内容,参与听课评课,督促学科教学德育目标的落实。把思想政治教 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教育,有计划、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落实在教育教学的各 个环节中,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校园气氛。 9、积极建立社区德育网络,加强对学生的校外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青少年的德 育工作,特别要加强学生家长、居委会、派出所、媒体等方面的联系,形成学校为中心,周边各有关部 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社区教育网络。 10、认真贯彻奖惩规定,负责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干部”、“文明班级”。 11、班主任要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贯彻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符合班级实 际的规章制度 12、班主任要认真培养班干部,形成强有力的班级领导核心,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风貌。 13、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寓德育于活动之中。 14、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 ,要高度重视德育科研,积极开展《德育》读本等课题的实验研究活动。 15、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接待日。班主任老师要经常和家长联系,适时召开家长会, 认真接待家长来访,加强育人的针对性。 16、班主任要配合德育处开展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德育考核;组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少先 队员”、“优秀学生干部”,积极争创文明班级。 17、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直接实施者,要做到尊重学生,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要 根据学科特点,积极开展德育渗透教育。 18、思想品德课教师,担任着教学德育工作主渠道的重任,要深入研究当前学生思想品德的特 点,积极改进教学方式,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开放式研究性地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的信度和效 度。 19、职工要本着服务育人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爱护公务,坚守岗位,要时刻牢记学校无小 事,事事都育人。 20、以上内容纳入教师的年终考核。德育工作实绩将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及评先选优的 重要依据。学校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每两年评选德育先进工作者。 (二)小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 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 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 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 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 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 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13、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 有益的文体活动。 14、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 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5、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1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 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 动手。 17、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乘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 老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19、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防火、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 20、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 目。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毒品,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入内的场 所。敢于斗争,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 (四)小学生一日常规 1、早晨准时起床,动作迅速,整理好房间,佩戴校徽,少先队员要佩戴红领巾或徽章。 2、整理、带齐学习用品,离家时向家长告别,上学途中遇到老师、邻里长辈、同学要问好,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追逐吵闹。 3、准时到校,每天第一次见到老师、同学要问好。 4、因故不能到校上课应请假。到校后,不到放学时间不能随便离校,如需中途离校应向班主任请假。 5、到校后,要打开教室门窗,整理好课桌椅,然后自觉按规定打扫卫生包干。 6、举行升旗仪式时,要整齐列队,面向国旗,竖立致敬,升旗,奏国歌时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 队礼,唱国歌。 7、认真做早操、和眼保健操。早操要按照口令使每个动作都到位,做眼保健操时要闭眼,按照口令按准穴位认真做。 8、上课时要认真遵守《小学生课堂常规》。 9、课间宜进行散步、望远等活动,不奔跑追逐,不大声叫喊,上厕所讲究文明,保持厕所清洁。 进办公室要征得老师同意,不随便拿老师办公桌上的东西。 10、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欺侮小同学,与同学交谈要讲普通话,注意使用文明礼貌 用语。 11、爱护学校公共财物,保护学校花草树木,自觉注意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值日生工作和学校大扫除,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 12、认真参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或体育训练,不无故缺席。 13、中午放学时,不争先恐后抢道,应有路队长带领整队放学。 14、午间要适当休息。夏季要按规定进行午睡。 15、按时、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当天的作业和其他学习任务。 16、见客人或其他学校教师来校,要热情、礼貌,要问好,不围观,不窃窃私语。 17、认真参加学校的集会,遵守会议纪律。 18、放学后,值日生应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关锁教室门窗,离校时要和老师说“再见”,按 时排队回家。 19、放学后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搞好自我服务,常为邻里、孤寡老人做好事;遇到坏人坏 事要主动报告,勇敢机智地进行斗争。 20、晚饭后,认真做好预习复习工作,独立完成家庭作业,适当观看适合小学生的电视节目和书刊。 21、睡前与家长交谈一天的生活、学习情况与心得。 22、按时就寝,不睡在床上看书、看电视。 (五)小学生课堂常规 1、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师,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教师走进 教师,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问好,在教师示意下,学生方可坐下。 3、迟到的学生在教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 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听清教师和同学讲的每句话的意思。读书做到心到、眼 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 手,在教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语句完整,并注意文明礼貌用 语,发言完毕即自动坐下。 6、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师辅 导。作业要整洁,格式符合规范,做到按时交。 7、写字要严格保持"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势。 8、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在教师招呼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 室。 9、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洁,下课就帮助教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六)广播操、眼保健操管理制度 1、学生广播操每天一次,每次十分钟。 2、广播操活动由体育教师组织,要合理分配好场地,每次活动要提前到场,做好领操工作,遇天气等原因不能做操,要提前出好通知。 3、做早操时各班应在教室走廊里排队,听到音乐整队入场,做课间操时只需提前到指定地点排队做操。 4、学生做广播操时应精神饱满,保持队伍整齐,动作准确到位,符合音乐节拍。特别要遵守纪律,不能随便讲话。 5、各班设领操员一名,站在队伍前面,面向全班同学,班主任要到场加强指导。 6、眼保健操每天一次,安排在下午第二节课前五分钟。 7、眼保健操在教室里进行,本节课的教师要组织学生的眼保健操活动,体育委员要协助老师加强 巡视。 8、广播操、眼保健操音乐采用自动化播放系统,定时播放,遇停电或系统故障,广播操由体育教 师喊口令,眼保健操由各班体育委员喊口令。 9、各班都应积极参加广播操活动,不得随意缺席。个别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要向班主任请假,在 教室内休息。如果整班不能参加活动,须得到教导处批准。 10、值日教师要加强对各班广播操、眼保健操活动的检查,及时做好情况记载。 (七)兴趣小组活动管理制度 1、为了丰富学生的在校生活,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能力和特长,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学校将有计划地开展兴趣小组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是学校的选修类课程。 2、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参加兴趣小组,每学期初,由班主任协助组织报名。 3、学校设校级和年级兴趣小组,实行分级管理。校级兴趣小组项目由教导处确定,优先录取学员,年级兴趣小组项目由年级组确定,确保每个学生参加一个兴趣小组。 4、期初由教导处统一制订"兴趣小组活动安排表",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开展活动。 5、每一位教师必须参与辅导一个兴趣小组,每个兴趣小组要认真制定计划、认真备课、认真辅 导、认真考核,每次活动要提前到场,坚持点名制度。 6、学生应按时参加活动,遵守活动纪律,每个兴趣小组设立组长一名,让学生参与管理。 7、自觉爱护活动器材、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地整洁。 8、期末做好兴趣小组的总结工作,评选好兴趣小组的优秀学员,一般占10%的比例。学校将组织 多种形式的成果汇报活动,并对兴趣小组进行合理评价。 平邑第四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为严肃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本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出勤规定 1、学校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 2、上课期间,值班教师需提前半小时到班值勤,上课教师必须提前2分钟到教室门口候课。 3、上课及办公期间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携带手机进课堂,更不得酒后进课堂。 4、按时出席各项集体活动、会议,集体活动期间考勤双倍计分。 二.考勤办法 1、学校实行手机定位打卡考勤,每天四次签到签退。若因工作忙碌忘记手机打卡,请第一时间内手机补卡并说明具体原因。过期补卡不上的情况,请填写纸质补卡申请单,报校长说明情况后签批送到学校办公室留档。 2、学校日常考勤由校长室负责,上课、辅导、办公等由分管校长不定时抽查考勤。 3、集体活动和会议由组织者考勤。 4、考勤结果由负责考勤的同志汇总,每周一公示上一周考勤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签字存档计入期末评估。 5、预备铃响后未签到的视为迟到,超过10分钟未签到者视为旷课,放学时间前10分钟签退视为旷课,提前签退为早退,中间时间未请假随意外出者视为旷课。 三.请假规定 1、请假审批程序: (1)教职工请假,一天内由分管领导签批,一天以上七天内的先由分管领导审批再由校长签字审批,7天以上由校长签字审批后报教体局审批。 (2)校级领导请假:副校级领导向校长请假,校长外出需向上一级领导请假,同时告知办公室和主持工作领导。 2、请假时须写书面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批后方为有效,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的,事后需补写请假条。所有的假条签批后需送到学校办公室留底存档。 3、病假须持县级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和相关的医药费单据。 4、按照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婚假1周,产假158天,男方护理假7天,哺乳期(1周岁内)哺乳假每天1小时,丧假直系亲属5天,其他1—3天。 5、外出培训学习,函授学习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规定时间不计考勤,补考按事假处理。 四,考核办法 每位老师每学期考勤赋100分,实行扣分制,学期末折合计入评估。 1、事假每天扣2分,病假(特殊情况除外)每天扣1分,旷课一天扣10分。 2、迟到、早退1次扣1分,空堂一次扣3分,集体活动和会议迟、退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4分,旷会扣8分。 3、上班期间内做与教学无关的工作一次扣2分。 4、连续旷工十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二十个工作日,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5、事假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度不准参与各类优秀先进评选。 (1)事假超一个月的。 (2)病假超两个月的。 (3)出勤在后五分之一位次,且出勤率低于90%的。 7、确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加班占用的节假日,双休日时间,可以冲减事假或调休。 8、加班一天加2分,加班需相关科室主任组织后,填写加班申请单报校长审批后送到学校办公室留底存档。个人因工作未完成自行加班不算在考核范围内。 9、因工作需要外出无法考勤的请提前写好公出申请单,一天内由分管领导签批,一天以上七天内的先由分管领导审批再由校长签字审批。所有的公出单签批后需送到学校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附加说明 1、本制度为试行,可在试行中根据教师们的建议意见适当进行修改。 2、本制度由校长办公室解释。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管理财务工作,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指定专人主管财务工作,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并根据需要合理设置财务部门,对学校的各类经济活动实施管理、核算和监督。 财务主管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参与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重要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八条 中小学校财务、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任免奖罚、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财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财会和教育教学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第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 中小学校应当提升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学校财务活动。 第十条 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 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可在学校现有账户下分账核算,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如有结余,应当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继续使用。 学校采用委托方式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不得向被委托方转嫁建设、修缮等费用。 学校采用配餐或托餐方式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餐费可由学校统一收取并按照代收费管理。 第十一条 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三条 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教育改革要求、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第十四条 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 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和讲求绩效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收入预算草案。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编制支出预算草案,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第十六条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草案,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 第十八条 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剂。确需调剂的,由中小学校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剂。其他资金确需调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预算收支和结余的年度执行结果。 第二十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草案,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的预算、决算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五条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租金收入等。其中:为在校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收入,计入其他收入。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七条 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中小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坐支。 第二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票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当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服务性收费应当使用税务发票。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九条 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三十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三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 第三十二条 中小学校支出应当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不得混用。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三条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三十四条 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三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经济核算,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九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四十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学校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非财政拨款结余的管理,盘活存量,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非财政拨款结余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四十三条 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四十四条 专用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奖助学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奖助学基金,即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三)其他专用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项资金。 第四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专用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结合实际需要按照规定提取,保持合理规模,提高使用效益。除奖助学基金外,专用基金余额较多的,应当降低提取比例或者暂停提取;确需调整用途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十六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四十七条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依法直接支配的各类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文物文化资产等。 第四十八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国有资产台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涉及资产评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小学校应当汇总编制学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 中小学校对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产应当依法及时办理。 第四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配置资产。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不能调剂的,可以采用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 第五十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或出售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 第五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和零余额账户,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规范存货领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中小学校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五十三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五十四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对外投资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应当有利于事业发展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明确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及其相关权益管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第五十六条 中小学校文物文化资产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十七条 在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中小学校可以出租、出借资产。 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八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九条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十条 中小学校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国有资产,应当由主管部门进行调剂,并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六十一条 中小学校应当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推进学校大型设备等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可收取合理补偿。所取得的共享共用补偿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六十二条 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六十三条 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应付款项包括中小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六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 第六十五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如实反映依法举借债务情况,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替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债融资。 第十章 财务清算 第六十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六十七条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以及清算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清算损益,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和负债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八条 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和负债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和负债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和负债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和负债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和负债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中小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 第六十九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告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决算报告。 中小学校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第七十条 财务报告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综合反映学校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一定时期运行情况等信息。 第七十一条 财务报告由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两部分组成。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财务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状况分析、运行情况分析和财务管理情况等。 第七十二条 决算报告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综合反映学校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等信息。 第七十三条 决算报告由决算报表和决算分析两部分组成。决算报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等。决算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收支预算执行分析、资金使用效益分析和机构人员情况等。 第十二章 财务监督 第七十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十五条 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六条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按规定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规范学校各项经济活动,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八条 中小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八十一条 政府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 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成人中学、成人初等学校和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八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第八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十四条 本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2012年12月21日颁布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同时废止。 第四实验小学教学管理制度 为了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行为,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促进我校教学改革健康深入地开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市、县教育局对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出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第四实验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教学思想 1、教学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创造能力和适应能力的新型人才。 2、教学要坚持“三全”。即:全面理解和执行教育方针,全面执行上级制订的教学计划,面向全体学生。要严格执行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表,做到专课专上,专时专用。 3、在教学中,教师要树立“六观”: 人才观:明确培养目标,人才有层次性。 教育观:教学要教育领先,渗透其中,使教书与育人统一。 素质观:做到素质教育学科化,课堂教学素质化。 基础观:小学是基础教育。在教学中要扎扎实实打好两个基础,即知识基础和做人基础。 潜能观:教师要发展地看学生,积极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因为学生不是贮存知识的机器,而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人。 质量观:教师应有全面的质量观,不可偏育偏科。教师应认真学习,加强师德修养,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自觉性、责任感。 二、教师素质 1、全体教师应努力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学习课程标准,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经验,了解信息,摘录信息,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2、坚持“全面、求实、灵活、创新”的教风,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改进,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3、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 ①写一手好字;②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③具备各学科的教学基本功;④熟练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⑤学习自制课件。 4、要坚持读书看报,了解教育信息,了解社会,不断吸取“营养”充实自己。 5、要积极参加课题实验,坚持积累教学资料,总结经验,撰写论文,参加交流,积极投稿。 三、计划 1、制定教学计划。开学初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学习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了解课程的基本理念,明确课程性质,目标和实施建议;通读全册教材,了解教材编写意图以及在学段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结合学生实际确定新学期学科教学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根据本人所任教的学科按年级、分学科写好各种教学工作计划。并按时交教导处保存。 2、各组制定各项计划有教研计划、综合实践活动计划、蓓蕾读书计划各项活动计划如期制定完成,上交教导处保存。 四、备课 我校在县教育局“实行两案并行,构建高效课堂”指示精神的指引下,本学期对教师备课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并形成了备课制度。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与保证,是提高教学效率的基础,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是适应素质教育要求、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前提条件。因此,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应当努力适应当前教学改革的发展变化,将现代教育的新理念有效地落实到备课中去,充分发挥备课的作用,为课堂教学奠定良好的基础。 备课流程: 1、个人网上备课-----集体研讨-----个人二次纸质备课 的形式进行。 具体做法如下 : 教师先备教材、教参、下载优秀教案、学案、课件、视频等资源——整合资源(个人电子备课)——集体网上研讨完善教案——提炼核心流程个人二次纸质备课——课后反思 备教材——理解编者的意图 备教参——吃透编者的意图——形成初步的教学路子 结合学情整合优秀资源,整合资源个人网上备课。 2、集体研讨——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避免走弯路 借鉴部分用红色字批注修改。 完善教案——吸收集体备课的成果 3、提炼核心流程——上课的一个抓手核心流程包括教学内容 、目标 、重难点 、教学的核心流程 整理在二次备课簿上。 上课——预设与生成的调控 4、课后反思——教学反思电子稿,教后反思要结合教学实际,及时地记录自己的教学得失,如教学设计的实践情况、有何创新、有何遗漏待补等,进行反思,有所感悟,对教学设计有重建、有改进。 每位老师一学期反思不少于20篇。最佳解决方案,课后通过反思,发现更好的解决方案可及时留下,每学期每人不少于20篇。 学案:教研组长安排提前一周将课堂达标整理印刷好,保证每周一至二课时探索学案。 五、上课 1、老师在上课预备铃响时,离开办公室到达教室门口,检查学生准备和课前准备活动(猜谜语、背古诗、唱歌等)情况,使其安静;上课铃响,进入教室,师生问好(或者班级呼口号、背古诗等)后开始上课。低年级体育老师应到教室门口带领学生到操场。 2、遵守教师行为规范,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自然,举止大方,态度和蔼,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 3、老师要充分做好课前准备,按时上下课,不得拖堂,课堂上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说与教学无关的话。无特殊情况不坐着讲课,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4、教学思想要端正。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随便停课,不罚站,不推出教室,注意学生的坐姿和视力,(做到三个“一”)。 5、教师上课一律关掉手机,严禁接打电话。 6、教师讲课要用普通话,要以逻辑、简洁生动,健康规范化的语言,准确地向学生讲授科学文化知识,杜绝知识性错误。教师要恰当地处理好教材、教法、学法三者之间的关系,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课堂提问要精心设计,要提在关键处,问在点子上。努力创设民主、平等的课堂教学氛围。鼓励学生质疑,允许学生对教师的讲授提出不同意见。讲究教学方法和精心安排教学进度,使复习、新授、作业有机结合,师生活动协调和谐,努力使教学过程整体优化。 7、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加强学法指导,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完成任务,并通过检查及时反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加强“双基”训练能力培养,定向、定量、定时,培养学生的效率感,启发学生主动地获取知识。 8、教学过程要和谐。教学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要着眼于学生的主体精神,关注学生的情绪状态,关注每一个学生,把微笑带进课堂,把激励带进课堂,使每一个学生都沿着“学会——会学——乐学”的轨迹走向进步,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和学习习惯。 9、老师要注重对课堂教学秩序的整顿、提高教育智慧,能够机智地处理课堂上的偶发事件,灵活地调控课堂。 10、老师要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充分发挥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具、学具的作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积极思维,使课堂教学生动活泼。 11、老师要锤炼自己具有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较高的教学基本功,语言要准确、生动,有启发性、赏识性;板书要规范、整齐、清晰、有条理。根据需要有计划有准备地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有效地辅助课堂教学,以增强教学效果,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12、加强辅导。辅导要讲究方法,因人而宜,对差生做到补知识补态度,以鼓励为主进行“成功教育”。 六、作业 1、作业设置: 学生作业要针对各年级、各学科教学的实际,科学设置。本学期作业设置详见《各学科作业设置布批要求一览表》。 2、作业布置: 作业是巩固知识,形成技能的重要环节,是反思教学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及手段。必须十分重视,做到精心设计,要求明确,布置清楚。具体要求如下: (1)作业形式要多样。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既有利于基础知识的巩固、基本能力的培养,又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富于思考,做到少而精,实而活,切忌多而滥,难而偏,避免机械重复、单调乏味、大量抄写的作业。 (2)作业内容要精当。要符合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要紧扣教材的重点和难点,系统的有坡度地练习;单项练习和综合练习相结合,要有助于学生巩固和深刻理解所学的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 (3)作业分量要适当。语文每课一次(包括基础训练)。数学课堂作业一年级每周不少于四次,二至六年级每周不少于五次。大作文每两周一次,全学期不少于8篇;小作文可适当增加练习次数。 3、作业要求: (1)对学生作业要严格要求,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作业的习惯:姿势要端正,做到“三个一”;格式要整齐,书写要认真;按时完成,认真检查,按时收交;有错就改,不懂就问。 (2)学生作业马虎潦草或不及时完成者,要认真分析原因,耐心教育、指导,促其完成,不准以作业压学生、罚作业,不准罚抄、罚写、罚做,不准撕毁学生作业本。 (3)做作业前要认真指导学生写好作业封皮(一年级由老师填写),凡是要求填写的内容都要写完整。 (4)要教育学生重视对作业的保护和爱惜。 (5)活动类作业设置要规范、新颖、活泼,提高质量和档次,注重实效,归类明确。 4、书写规格: (1)一、二年级用铅笔,三至六年级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每次作业用笔必须一致,不可滥用。 (2)方格作业,字要写在方格的正中央;横格作业要求学生沿底线书写,字要书写工整、大小匀称、疏密有致。 (3)每次作业必须先写好课次(练习几)、课题、题号、要求,然后按内容要求,逐条完成,每次作业,必须在评语、时间下一行格再写。 (4)凡用直线部分一定要用直尺画。数学运算符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等于号约占两个字的位置。答话必须另起一行开头写,并写清冒号和句号。 (5)拼音、日记、书信及数学中的竖式等的书写规格,按课本规定格式写。作文题目写在第一行的正中或空四个格,每自然段开头空两格。 (6)作业要整洁。写错的字,铅笔字要用橡皮轻轻擦去再写,钢笔字用一道斜线划去表示不要,不得在作业本上乱涂乱改,坚决杜绝用改正液、矫正纸、透明胶等修补作业。 (7)凡作业中要加标点符号的地方,每个标点符号占一个字的位置(破折号、省略号占两个字的位置)。标点符号除引号、括号、书名号外不准用在一行的开头。 (8)作业中出现的错误,要认真改正,并写明“改错”。 5、作业批改: (1)教师批改一律用红笔批改。马虎潦草或不符合要求的写明“重做”及重做原因。老师已经圈出错误之处,就不要在原来的位置改,要在下面写上“改错”,然后改过来。 (2)教师对课堂作业要全批全改,在题尾用“√”或“?”表示,允许不同层次的学生要有不同的要求,对全班学生作业的主要问题或典型问题要做记录,及时进行评讲。 (3)教师批改要认真、及时。作业批改使用等级和带有激励性的标志(小红花、五角星、红旗等)做出公正的评价。批语书写要工整,为学生做出示范。评价要恰当,富有激励性、启发性、批语具有指导性,关注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 (4)评语等级、标志符号布局要统一、合理,严禁随意使用不规则的图形,图案时间写在右下角,错题在下次作业前改正。 (5)做好作业批改记录,有针对性,讲究实效,及时反馈,对作业特别好或有进步的学生要及时当众表扬鼓励;对作业有错的同学要指导他们认真改错,并定期进行作业展评,使每个孩子都能在大家的赞扬和榜样的激励下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6)教师对作文的批阅采取精批与略批,教师批与学生批相结合的办法,要“讲求实效”,重“眉批”各“间批”,多“鼓励”,“适当指点”。“总批”要根据训练重点简明扼要,婉转地、一分为二地点明优缺点,提出今后希望。三年级大作文每次全批全改,精批与略批轮换进行。四至六年级的大作文每次要精批一半,另一半可采取略读或指导学生批阅,严禁全放给学生批阅。在精批中选准佳篇,在略批中择取共性问题,以供评讲。作文备课及讲评要专本专用,小作文的批改要采用多种形式,如面批、小组长批、指导学生互批,或让学生修改。 (7)语文的阅读积累、日记、课外练笔、读书笔记可适当指导学生互改互评。 七、检测 1、语、数、英学科每单元进行目标达成性检测,检测前同学科教师由教研组长负责先审阅检测题,可根据情况调整、修改、筛选后再使用,要求无特殊情况同年级、同学科的单元检测要统一时间进行。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教师辅导一段时间后要进行二次检测。 2、检测后及时阅卷并进行讲评、反馈,要认真地从卷面成绩、试题的正误等方面分析教与学的情况,切实研究改进教学和辅导学生的措施。并有计划、针对性地、及时地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形式可灵活多样,不搞一刀切,共性问题重点讲评,同年级组教师共同研究交流,由一人主持出一份有针对性的补偿检测题,进行二次检测。个别问题个别解决。 3、每单元检测后同学科教师要认真分析、总结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交学科组长保存。 4、单元检测及二次检测试卷要装订成册保存。 5、体育学科一年一次达标性检测,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学期末进行一次质量检测,采取口试、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英语要加强听说能力方面的内容,按基础知识和技能各点50%的比例进行质量抽测。 6、学校实行语文、数学、英语月考、期中、期末检测制度,考后要认真进行成绩分析;科学、品德与生活(社会)等学科期中、期末两次质量检测。一律实行闭卷考试,学生成绩学期末按比例纳入教师评估。 八、辅导 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抓好培优补弱的工作,对优等生要正确引导,发展特长,开辟第二课堂;对学困生要满腔热情,耐心辅导,指导学法,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以利于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但不得占用休息时间上课。 1、各科老师要制订好特长生培养计划。 2、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学期初要求各任课教师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建立特殊生管理档案(一年级可推迟一个月)。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及辅导计划,内容包括:学困生名单,学生情况分析,辅导措施及时间安排,并抓好落实: (1)小目标,快步伐,多关注,多鼓励,多表扬,让他们不断体验成功和学习的快乐,从而树立自信心,扬起进步的风帆。 (2)坚持课堂辅导为主,课堂教学既要面向全体,又要关注差异,利用差异,采组小组指导或个别指导的方式进行辅导,把困难解决在课堂上。 3、对于因病因事请假而误课的学生,可适当予以补课辅导,坚持个人自学与教师辅导、小组辅导相结合的原则,时间不易过长,不得影响学生参加其他活动。 4、取得家长的配合,向家长介绍正确的教育方法和辅导方法,取得家庭的帮助,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 5、把辅导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开阔学生的知识面,发展特长兴趣。要创造条件,开展学科课外活动,用以增长知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促进个性特长的发展。 6、每次辅导要做好辅导记录。 7、学校将对建立的课外兴趣小组、特长生、学科竞赛取得成绩的辅导教师,每学期要单独列表登记,并附上荣誉证书或文章发表的复印件,学校按教科研规定纳入辅导教师评估。 九、评价 对学生的评价要和新课标的要求接轨,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以质性评定取代量化评定,使评价的功能由侧重于对学生的甄别转向侧重学生的发展,不仅仅关注学生的知识和技能的获得情况,更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方法,以及相应的情思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提倡教师运用作为主要质性评价方法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来评价学生。 十、教科研 1、教研组要有计划地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活动要有实效,每次活动要有主题,有中心发言人,并作好记录。 2、老师要积极认真地参加所属教研组及各级各类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业务水平。 3、各教研组有计划地开展听评课活动。学校定期进行专题性的研讨课、示范课、汇报课、展示课,听课教师要认真听课、认真评议,执教教师要认真准备、实践、总结、反思。凡是学校统一组织的研讨课、公开课、优质课、示范课、展示课、汇报课,同学科的教师一定要全勤参与,其它学科的教师也要积极参与;学校以上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课、优质课等,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组织听课,均不可随意缺席或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按考勤有关规定处理。 4、教师要根据所教学科,确定教改专题,进行校本教研,跟踪实践,每学期要写出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实验总结。 5、兼职教科员和骨干教师要积极探索,搞好专题研究,并认真总结,带动全体教师。 6、对每位教师参加县以上的教科研材料及各种外出学习材料要及时交教科室以便整理归档。 十一、工作总结 根据教学计划开展的各项工作,期末要写好各类工作总结;每位教师要写好教学工作总结,班主任要写好班级工作总结,教研组长要写好教研组工作总结,承担课题研究者,还要写好总结性论文或实验报告。以上材料学期末交教务处或教科室归档。 第四实验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学风和考风建设,使考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我校关于考试、考核及成绩规范管理的有关要求,特规定各项考试的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考试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学管理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年级主任任督导成员组成。 1、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召开考前动员会,提出要求,做全面部署组织协调考试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由教学服务中心主任负责考试管理工作。统一组织对试卷印制装订清点核对保管发放等工作,同时对教师监考纪律、学生考风考纪试卷复查等考试各环节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好考试动员会,传达学校有关考试要求、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的处理规定,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并负责本班考场布置及卫生工作。 三、考试安排。 根据本学期实际情况考试工作分为三种方式或步骤: 1、统一安排考试科日、考试时间、阅卷工作、成绩汇总等。 2、作业评价、期末两次阶段性质量测试,由教学管理中心统一安排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安排一经确定,任何人对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如特殊原因需更改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一周向教学管理中心申请更改的时间及理由。 3、作业月评价由教学服务中心向校长室提出申请,经校长室同意后,教学服务中心进行组织评价,任课教师负责监考,流水作业批阅后,成绩上交教学服务中心,教学服务中心做好成绩分析并通报。 四、试卷命题。 一是命题原则。 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着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难易程度、题量多少、深度和广度要根据各门课程教学日标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二是命题要求。 1、正确掌握命题范围。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各部分比例、难易程度要适宜。题量以绝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答完为宜。难题、较难题让少数学习好的学生有发挥自身优势的空间,获得理想分数。 2、试卷应当作到卷面清晰、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避免出现歧义造成误解,同一份试卷中不准出现重复内容,试题排版科学有附图的作图应规范。 3、作好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命题教师及接触试题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一旦发现漏题或变相泄漏试题,以及试卷丢失时要严查到底,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考试前如发现试题内容已泄漏,要及时更换试卷,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4、试卷印刷、分拣、保管等由教学服务中心负责。 五、监考、巡考要求。 一是监考要求 1、我校全体教职工都有监考的义务,监考是正常教学任务的一部分,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监考教师于考试开考前二十分钟到教学服务中心取试卷,认真核对本考场试卷科目是否与考试安排表上的一致,确认无误后在领取试卷登记表上签字。 3、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必须佩带监考牌,手机上缴统一保存。 4、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核对应试学生人数,并要求学生按一定顺序就座,清理桌堂、桌面,可擦除字迹,将纸张、书本、书包等物品集中放在教室前面,确保学生座位周围没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资料以及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其它物品。 5、提醒学生在试卷规定处填写好自己的姓名、学号、班级等信息。 6、监考教师应患于职守、严肃认真、精力集中、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接打电话和谈笑,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监考教师所站位置要有利于监考。 7、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允许迟到学生入场。学生进入考场并接触试卷后,在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内不准交卷退场。 8、监考教师发现企图作弊的学生应及时给予警告。如已构成作弊事实者,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并将学生证件、试卷及有关作弊的证据,在考试结束后送交到教学服务中心。 9、监考教师应督促学生按时交卷,对拒不交卷的学生应强行收缴或宣布试卷作废。在不便收卷的情况下,可要求学生把试卷扣在桌面上。收完试卷后,认真清点检查学生是否漏写姓名,如发现卷数与实考人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0、考试结束试卷清点无误后,要直接将试卷送交教学服务中心,并在回收试卷登记表签字。 二巡考要求 1、巡考人员要带头学习并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熟悉学校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及考场分布等情况。 2、巡考人员必须配戴“巡考牌”进出考场,应保持安静不影响考生答卷。 3、巡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4、巡考时间为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每个考场必须巡视一次以上。 三巡考内容 1、检查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教学服务中心联系,并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2、检查考场布置及考生座位排序是否合理科学,如发现问题督促监考人员及时处理。 3、监督监考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考场纪律是否良好。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要及时处理。 4、处理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 六、试卷评阅。 为了规范试卷评阅工作,我校制定评卷要求如下: 一是试卷评阅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做到宽严适度认真仔细、规范评卷、打分要公正核分要准确。阅卷中要对每道大题分数认真核对,记入指定位置计算总分后在指定位置签全名。如有分数改动情况,在其错误的标记上打横杠后改正,必须在改动分数的下方签全名签名一定要工整、清楚。 二是试卷评阅一律使用红色笔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 三是试卷分析。阅卷教师要填报该门课程的试卷分析,结果并随试卷一起上交教学服务中心。 四是复查试卷。成绩录入完毕后,教学服务中心首先要对阅卷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并如实记录复查情况。如发现阅卷教师不负责任误判率过高、标准不统一、记分模糊等现象,对情节较轻的阅卷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阅卷教师,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教学事故处分。 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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